第三十四章 歌德,作为科学家兼枢密顾问的文学巨匠

歌德是西方文学史上最后一位文艺复兴式的巨人,因为他如同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们一样,不拘泥于某一个行业,相反,他们将自己纳入知识的整体之中,他不但是伟大的诗人,还称得上是科学家、教育家、自然哲学家甚至政治家,例如他曾贵为枢密顾问,他所著的自然科学著作竟有14卷之多!

“1749年8月28日中午,时钟敲了十二下,我在美因河畔的法兰克福降生了。”这是歌德在他的杰作之一、也是其自传的《诗与真》中第一句话,开门见山地道出了他的来历。

歌德是地道的德意志人,父亲是律师,后来娶了法兰克福市长的女儿,所以歌德算是高干子弟了。

歌德是长子,之后有过七个弟和妹,但只有一个妹妹活了下来,父母把全副心思放在了唯一的儿子身上,极为重视他的教育,在早期的学习中,他就掌握了堪称渊博的知识,包括好几门外语,例如英语、法语、希腊语、拉丁语、希伯来语等,还培养了观察世界的敏锐的眼光。这些都是他一生伟业的基石。

歌德在家乡一直生活到16岁,然后离开家乡,进了莱比锡大学法律系,这是父亲的主意,他希望儿子像他一样从事这门体面的、前途远大的职业。

年轻的歌德虽然也读法律,但他读得更多的不是法学,而是文学,并且走上了文学之路。

这时候正流行一种所谓的洛可可风格,它是一个艺术名词,我们可以用一个中文词形容它,就是“花哨”,洛可可风格的东西总是堂皇的、华丽的,华丽得有些过分。它诚然是美的,却缺乏内在的艺术魅力。歌德最初的文学创作便深受了这种风格的影响,他写了一本诗集,用洛可可般华丽的辞藻歌颂醇酒和爱情。

大三时,他患了重病,大口大口吐血,死神几次差点带走了他,但他吉人自有天相,都挺过去了。

在家里休养一年多后,他身体复原了,就改去了斯特拉斯堡大学,仍然学法律。

斯特拉斯堡的时光是歌德第一次的创作丰收季。他投入了西方文学史上有名的“狂飙突进”运动,认识了运动的精神领袖赫尔德,他热情引导歌德这个后生小子,介绍他读荷马、品达罗斯和莪相的诗歌以及莎士比亚的戏剧,这些伟大的作品极大地影响了歌德。

这段时期他还开始了他一生无数爱情之旅的第二次,对象是牧师的女儿弗里德里克·布里翁,歌德为她写出了他最早的美妙情诗。

大学毕业后,歌德回到了家乡,顺理成章地做起律师来。这是1771年8月的事。

不久他便陷入了苦恼,发现律师职业对他与其说是事业,不如说是折磨。他感觉自己实在不是当律师的料,最后只好三十六计——走为上计,离开法兰克福来到了神圣罗马帝国最高法院所在地韦茨拉尔。

他到这里表面上的目的是法律实习,但不久便像在法兰克福一样把文学置于重心了。

也正是在这里,歌德开始了新一度热恋——也许这是他一辈子N次热恋中最惊心动魄的一次。在一次舞会上他与夏洛蒂·布甫相遇,疯狂地爱上了她,但他这次注定要失望、无望与绝望。因为这位美丽动人的小姐乃是他的朋友克斯特纳的未婚妻。中国有句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西方也是这样,歌德当然也不会做出对不住朋友的事来,何况那位美女并不爱他。

这痛苦得令他疯狂的绝望之爱的果子就是《少年维特之烦恼》,歌德走向伟大的开山之作。

这本大家一定相当的熟悉,在歌德的许多巨作之中它不是最伟大的,然而肯定是最流行的,读过它的人也许比读过他的其他作品的所有人加起来还多呢!

这部著作出版后在当时的欧洲犹如一块巨石投向一潭死水,激起了千重之浪。无数的青年白天捧着它朗诵,晚上枕着它入眠。甚至有些失恋者模仿它的情节,像维特一样将手枪塞进口腔,了结无望的生命。

他又一次恋爱了,并与恋爱对象订婚了,她是一个富有的银行家的女儿。由她带着,歌德走进了所谓的上流社会,但歌德似乎难以忍受这个圈子里的气氛,当他离开法兰克福时,也离开了那场预定的婚姻。

1775年对于歌德一生至关重要的,这年,年轻的卡尔·奥古斯特继承了魏玛公国大公之位,他继位后先做的事之一就是盛情邀请歌德去魏玛。

歌德欣然接受了邀请,这年11月,他到达了魏玛,从此将那里当作家乡。

魏玛公国是当时德国许多封建小邦中的一个,人口不过10万,首都魏玛只有几千居民。它毕竟是一国之都,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凡一个国家政府所应有的机构它都不缺,还很讲排场呢。

作家与诗人歌德现在一头扎进了政治旋涡,他立即显示了如同胶泥般的可塑性,不久之后他就成了一个合格的政府官员,担任的职务也越来越高。他视察矿山、监督水利工程、管理国家剧院,甚至要替公国百十人的迷你军队发制服,这些事务都是罩在他肩头的大量职务带来的。公爵认为歌德既然是个全能的作家,当然也会是全能的官员。他从会计部长官、筑路大臣、军备大臣、艺术科学事务总监,直做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枢密顾问,并成为贵族,称冯·歌德。

总结起来,歌德一生有三件大事:写作、做官、恋爱,它们像水般浸泡着他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