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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可以不管公司的事情的,如果你想逃避,你同样能做到。不过你选择的是留下来面对。我想你应该还是觉得,这是你的责任。”

“我躲不掉的,这是换我妈同意弟弟出国的前提。”

曲恒一怔,“你妈可真是有手腕,居然拿这个跟你讲条件。”

“在她眼里,一切都是有条件的。焦头烂额的时候,我免不了要想,凭什么这些责任得由我来担?我把自己弄得人模鬼样跟个女强人一样,哥哥不拿我当妹妹看,父母不拿我当女儿看,男朋友不拿我当爱人看……”一股酸楚直冲上来,她猛然咬住嘴唇,扭过头去,不肯让曲恒看到眼中泛起的泪光。

曲恒伸手过来握住她的手,久久不说话,他的手掌温暖干燥,手指带着做园艺和弹吉他磨出来的薄茧,握的力道不轻不重,不带任何侵略性,非常具有让人镇定下来的力量。她的心绪不由自主平静下来,自嘲地笑,“唉,你又要觉得我无聊了,其实就算我妈当初逼迫了我,但选择还是我自己做的。最开始也许被动,后来居然有些乐在其中了。现在碰到了麻烦,也没什么可抱怨的。”

“你当然有权利抱怨。”曲恒简单地说,递给她纸巾,她拭着眼角的泪水,有些难为情,可毕竟感觉轻松了一些。

“我以前说过你任性,现在我觉得,你长大得未免太快,当得体的大人不是不好,但那也不意味着你必须承担起所有的事情来。”

“要是我承担就能解决所有问题,我倒是愿意的。可是眼下,公司一团糟,爸爸跟大哥失和,大哥觉得我关键时候不够支持他,大嫂跟大哥婚姻有问题,离婚的父母不清不白搅在一起,男朋友……”

她骤然打住,几乎有些局促地抽回手,心想,抱怨父母也就算了,如果只图卸下心头包袱,便这样对着曲恒控诉傅轶则,未免带了某种说不清的意味。

曲恒并不追问,只是等司凌云恢复平静之后才开了口,“跟你相比,我需要面对的问题就简单得多了。可是坦白讲,我昨天就已经来过这里,绕着这条街走了好久,没有进去,今天又在这里站了大半个小时,还是不能决定要不要过去看他。”

“他以前对你不好吗?”

“恰恰相反。他人很随和开朗,对我非常好,从小教我吹口琴、弹吉他、拉手风琴,我喜欢音乐,多半是受他影响的。”

司凌云好不惊讶,“哎,就这样你还恨他?他跟我爸一比,简直称得上完美了。我那个爸爸,别的不说他了,有一点我完全肯定,他没跟我妈妈离婚的时候,也从来没有陪我和弟弟玩过。”

“那只是他在家的时候而已,那种时候可不多。”曲恒叹一口气,“他本来跟我母亲是同事,在一个郊区林场里工作。不过他爱唱歌、爱热闹,讨厌单调的工作,经常旷工跑出去参加各种演出活动。在我六、七岁的时候,他终于还是不顾我妈妈的反对,辞职去当歌手,几乎跑遍了大半个中国,偶尔神出鬼没的回一趟家,待不了几天就又走了。以前联络没现在方便,多半情况下,我们甚至不知道他到底在哪里。”

“他不是在同仁里演唱吗?”

“几年前,他跟我妈妈大吵一次,就再没回家了,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回本地演唱的,我们都不清楚。”

“没女人忍得了这种丈夫,他跟你妈吵翻了倒不奇怪,可是他难道也不跟你联络?”

“他们那次大吵,跟我有关。”

曲恒神情复杂,声音沉重,司凌云猜想那一定不是夫妻之间寻常口角,停了好一会,他才继续说,“我母亲虽然对父亲有很多不满,经常跟他争吵,但她是个很传统、很认命的女人,再怎么辛苦,也一个人扛着,并没想过跟他离婚决裂。她对他不抱任何指望以后,把所有希望寄托在我身上,一直想让我好好念书,找一份踏实的工作。我从小喜欢音乐,已经让她很不开心了。后来我又加入乐队去酒吧唱歌,她没法接受我也走这条路,认为我是受了父亲的影响。当时我很固执,她说什么我都听不进去,照样玩音乐,最让她无法忍受的是,我也跟着乐队去外地演出。刚好我父亲回家,她积压的怒火一下爆发出来,两个人争吵起来,到最后,她拿剪刀刺伤了他……”

司凌云从前经常看乐队排练演出,可是跟曲恒并不熟络,不了解他的家庭,只知道他在音乐上的才华出众,高傲沉默,永远跟人保持着距离,对她的任性张扬更是敬而远之。哪怕她曾经拖过他为自己失败的恋爱救场,两人也并没有就此走近。一直到两人认识十多年后的今天,她才知道,在他冷漠的外表下,也隐藏着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