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点,鼎界申由更新微型博客:“看了柳敬亭同学的《阿q正传》,很惭愧,跟他的作品相比,我写的文字不过是幼儿园大班的习作,我认输,心甘情愿地认输。”
十一点半,还没完稿的司马无忌也发了一条新博客:“唐朝时期,诗人元稹、刘禹锡、韦楚客等到白居易家做客,大家商量各作一首《金陵怀古》。刘禹锡一气呵成做成一首。元稹等感慨地说:‘四人探骊,子先获珠,所余麟角,何用!’于是大家弃笔不做诗,开始喝酒作乐。
此事成为千古文坛之佳话,不料今日我也遭遇此等局面,只是我才不能比元白,柳敬亭所写《阿q正传》却必将不朽,我何必再献丑?麟角尚不能得,可谓输得一塌糊涂,快哉,悲哉。”
这件事很快在网上传开,被称为“无忌有忌,掷笔投降。”
至于另一位名家周载道,已经完成了他的长篇论著《外来和尚好念经?由abc想到的》,正在进行最后一轮的修改,突然接到一位作家朋友的电话,朋友告诉他,那些要给柳敬亭一点颜色看看的各位作家写手们,正在网上排队向柳敬亭投降认输。
周载道挂了电话后,不以为然地打开了网页,然后看了《阿q正传》,看得面红耳赤之后,经过一番犹豫不决,最后还是勇敢地把自己的文章挂了出去,文章刚发布成功,就开始刷新评论,第一条评论尚未出现,他又含恨删了文章。
虽然觉得自己写得也不错,但是,但是跟柳敬亭那篇相比,无异于螳臂当车、蜉蝣撼大树,尽管一万个不想承认,但是,真的输掉了。
这一次柳敬亭,毫无疑义地,赢了所有人!
《阿q正传》掀起的狂暴飓风,还只是刚刚开头,而已!
第一百三十三章 他是组长,他是冠军!
无论是文艺作品还是商业产品,经过妥善包装和良好宣传之后,简单地流行起来不是什么难事,但是一件真正火爆起来的事物,必须要流行成一种现象,一种潮流,成为线上线下的话题焦点。
不过,仅仅依靠包装和宣传基本无法做到这点,要想达到举世交口的境界,必须产品本身质量过硬,否则就成了一波鲜,无法持续发展,最后只能昙花一现。
《阿q正传》身为万象征文的焦点文章,可谓万众瞩目,宣传和包装一关自然省去,至于其本身质量,早已得到事实的验证,不在话下。
所以,万象挂出柳敬亭参赛文章十个小时后,关于这次比赛的胜负已经不再是大家讨论的焦点,即便那些没看过这篇文章的人,一旦听到这个书名,都会立即口若悬河地跟你分析一番个中长短,什么国民性积累、什么人性丑陋、什么笑中带泪,好像这么说两句,就立即走在时代的前列腺上了一样。
在信息流畅的时代,人们最担忧的就是被别人说成“落后潮流”,吃饭穿衣如此,用手机如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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