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青年又草草得打量了一眼,打算在原地坐等五分钟。
哦,现在只有四分钟了。
数着铿锵有力的心跳,听着四处飒飒的风呤……
怎么还没走?
轰乡掏出兜里的手机盯着时间,如果视线能着火的话,绝对能把手机屏幕烧穿。
代表分钟的数字又跳了五个。
好了,又是五分钟过去了,身边毫无所动,一点回去的意思都没有。
草丛里传来虫鸣,金发青年叹息一声。
他早该知道的,除了正剧里,十年火箭筒的出场十次有八次要坏。
那么。
轰乡大大的伸了一个懒腰,不再压制自己,把感官放到最大。
要是不找点线索,他怕是今晚就要在山沟沟里过夜了,要是睡在这里,一晚上与虫共舞……他绝对不要。
轰乡没有测试过自己感官的极限是多少,解开束缚后,一股极淡极淡的血腥味飘进鼻腔。
在山林中这很正常,弱肉强食的生物圈,总会有不少动物被捕食者杀死。看起来生机勃勃绿意盎然的地方,里面却蕴藏着浓浓的血腥味尸臭味腐烂味……轰乡的鼻子快“瞎”了。
但那缕薄若丝绸的不同,还是让轰乡给闻出来了。
这是人血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