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是实验室的话,会有我想要证据也说不定。
于是挑了一个夜黑风高、适合作案的夜晚,等四周再也听不到人声了,我便悄咪咪地扒下了床单、披在了身上,去找那间实验室去了。
我知道披斗篷更帅。
可问题是我没有斗篷,也不能伸手问阿提卡斯去要,那可太可疑了。再说了,也别小看床单,倘若不小心被人发现了我的踪迹,还能假装孤魂野鬼遁走。再说的再说,如果变鬼遁走的计划失败,我被抓了起来。毕竟我有神经病史在前——我指的是之前给自己洗脑的那一段精神病史,相信阿提卡斯会包容我的一时犯病的。
简而言之,小露、床单、干坏事——此乃绝配,缺一不可。
我胡思乱想的时候,目标的实验室已经找到了。
我蹲在窗户外头的草丛里,只伸出了个脑袋,鬼鬼祟祟地从窗户的边角往里面看,可什么都没有瞧见,只有一片黑灯瞎火的黑。
看来是不进去不行了。
矮楼的大门、玻璃窗户都上了锁,却难不倒我——这时候,整日和流氓混混们混迹在一起的成果就出来了,我不单学会了口吐芬芳的口技,还掌握了撬锁的特别技巧。
当‘咔哒’一声传到我耳朵里的时候,我由衷地感谢自己机智与聪慧、不耻下问的求学精神——哪怕是从渣滓里,也能提炼出金子。
我,真不愧是我。
悄悄地掩好了门后,我溜了进去。
矮楼里和我在外面看到的一样黑,大概也没有其他人,只有我一个披着床单的寡妇在此处游荡。为避人耳目,我不敢点油灯,只能借着从玻璃窗外透进来的稀薄微光,如蜗牛一样地爬行着。
正当我战战兢兢地在摸索的时候,我陡然听到了异动。
我的动作顿时一滞,立刻用白色的床单牢牢地裹住了自己,像是木头人般地一动不敢动,心脏也犹如被冰冻住了一样,生怕跳得太快、太大声,会被捉迷藏的鬼擒住抓走。心惊肉跳之下,我竖起了耳朵,努力辨别是何响动。
‘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