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实在是低估了青春期少年的坚决。

昨夜,他根本就没有离开帝都,而是在一个小旅馆里躲了起来。

当白天打听到了我的被带走的消息后,准备随时站出来为我——不,准确来说,是为乌卡兰顶罪。所幸,他这个想法没有跟他大半夜跑去找劳莱伯爵一样那么冲动。在他破坏掉我苦心制造的自杀意外之前,他先来见了我。

当时的他看上去愧疚极了,是我根本不能理解的愧疚。

也出于这愧疚之下,他问我,他还能为我做什么。

于是我说,来猫眼石庄园打工吧。

然后,他就来为我打工了。

说来可笑,我在叔叔婶婶家生活的时候,只像是素昧平生工具人,不曾感受到温暖,可在我离开他们家之后,居然从费特的身上感受到了亲情的滋味。

爱情使人盲目,让人变得头脑简单又好控制,一番甜言软语就能哄得人抛却理智。

不知道,亲情又如何呢?

就目前看来,这并不是太差。

而此刻,被我当众推出来的小少年显然还不是一个成熟的社会人,尽管他听话地站了出来、也抓起来了羽毛笔,可局促极了,在众人的瞩目下像是哪哪都不自在。

“我、我认不出缺席的人。”

“不要紧,我认得。”我莞尔,表现得很善解人意,“接下来你就听着写吧。”

说完这一句,在所有人反应不及的时候,一个接着一个的名字不带丝毫感情地从我嘴里蹦了出来。

“萨雷·纳尔逊。”

“哈森·克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