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慎星送回滨城那晚,医院长廊,我曾亲眼见叶忻将一个狠烈的耳光甩在那心比天高的男子脸上。
中年男人毫不留情戳着他的鼻梁,“叶慎寻,你的自由完了!”
“你当初信誓旦旦同我谈条件,只要拿下特区项目,就要我答应她进叶家门。好,我给你机会,结果呢?项目没下文,人躺在手术台上,还割了那么大块肉给魏氏,全都是那个女人惹出来的乱子!瞧瞧你现在这副模样,哪里有半分继承集团的自觉?起初我以为,你识时务、有分寸,毋庸多言。现在看来,你是在逼我斩草除根。”语气倏地更冷。
闻言,原本安静听聆讯的年轻男子忽然正身,“您别动她。”
叶忻鹰眼浅眯,危险气息更甚,“你再说一遍?”
叶慎寻抬眼相对,“我说,别动她。”语气定定。
“就三天。三天后,我的一生都将属于叶氏,更不会再同她来往。您要我怎么做,就怎么做。要我娶谁,便娶谁。我了解您,大半辈子都没和谁谈过条件的人,但好歹……看在我是您儿子的份上吧。以后不会再心动了,更没有软肋,刀枪不入,会成为您希望的那种样子,只要别为难她,求您。”
话到最后,隐有泣音。
而本该同盛杉离去的我,回来想嘱咐他一句,别忘了青豆还在拉萨,却赫然撞见这幅画,眼泪陡然在角落决堤,同时原谅了叶慎寻对我的所有欺骗。
我有什么资格责怪他?如他所言,反倒是我,从来不会为他人做考虑,由着性子怎么高兴怎么来。
从来都是我受他庇佑,被放在心头,如今能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也不过是佯装潇洒放开他的手。尊重他写的剧本,陪他上演不欢而散,好让彼此在对方的回忆里都是灰败的一笔。这样过几十年再想起,不至于太遗憾。兴许将来,混演艺圈,别人问我参与过什么作品,还有答案可回——
我曾演过最好的一场戏,是与一个人别离。
此刻的海岸线,灯火已烧完,黑云压境。
我强迫自己别回头,忽听背后有人呼唤,“喂!”转身,正是刚刚决绝往北的男子。
所幸隔着大段距离,他无法看清我脸上表情,依然抄着手,惯用的防卫姿势,“真要走吗?!”声音合着割裂的风,远远近近传来。
默了默,“是啊!”我回。
“这么晚,能去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