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他就是英雄,我最骄傲的一件事就是做了他的女儿。”
女人看向车窗外飞逝而过的街景,蓦地想起什么。
今天是清明啊,这么特殊的日子。
“宋总,今天是清明节,你是不是去看你外公了?”声音刻意压得很低,流露出一股小心翼翼。
“嗯,下午刚给他扫了墓。”男人吸了口气,又缓缓吐出,“我外公走的时候,我正在横桑出差,没见到老人家最后一面。在机场听闻噩耗时,我当时什么都不会想,脑子很空,一切来得太突然,我不敢相信它是真的。”
宋雁书很少跟人提起自己私事。今天去给外公扫墓,是他最重要的一件私事。他一个人去了西郊墓园,没有跟秦家任何人一起。
他买了一束菊花,一个人默默地外公墓前坐了一个小时。然后离开。
他本不会跟别人提及的。但季悄吟问了,他便说了,而且还多说了一些。
“是这样的,我爸走的时候,我也跟你一样,整个人特麻木。一直过了好几个小时,看到我爸被盖着白布,了无生气地出现在我面前,我才一下子奔溃了。”
许是话题太过沉重,两人点到为止,不再多聊。
这世上的人总归还是会离开,或早或晚。人生在世,我们总是在不断和人道别。活得越久,就越是孤独。
时间是一味良药,所有的伤痛都会被慢慢抚平,被一点一点治愈。最终都会看开。看开了,也就这样了。
第14章 第14杯酒
第14杯酒
宋雁书口中青团做得很正宗的饭店就是檐外听雨。
店名取得别致,店内环境同样雅致清幽,丝丝沉木香混在温热的气流里,勾人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