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ou wilt fd, eternal traveller,arks of thy footstes across y songs(永恒的旅人,你会发现,我的歌里遍布着你的足印。)”
音落最末,主唱声音微哑,闭上眼睛,单手拿着话筒,重重地落下。
观众情绪上头,人数不多,却发出足以掀破房顶的尖叫。
许平忧眨了眨眼,眼眶发热。
……
“……以后不打算写了,以前的也没有必要留着。”
“和喜欢不喜欢没关系。”
真的没关系吗?她从一开始就不这么觉得。
还好,这些话说过,他也终于走过来了——
没有人比他更适合站在舞台上。
许平忧之前确信这一点,现在更确信这一点,抬手无声地按住胸口。
……
演出持续了一个半小时。
开始是唱乐队自己的歌,后来有观众识货,点起一些国外流行朋克乐队的歌曲,费行云也不拒绝,挑了几首自己喜欢的唱。
闹到最后,来的朋友观众竟然都不愿意散了。还是王延发话,说又不是过了今天没明天,以后还要演的,而且还要去更大的地方,更多的场子……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费行云喘着气,头发被汗彻底打湿,低声说话,无形地透出侵略性,“我们就始于这里。”
“以后会再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