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魏春山打断女孩的话,沉声道:“我和她萍水相逢,只不过路见不平罢了,从不曾占她便宜,可也不愿她被人欺负了去。”
“哈哈哈,倒是个直白人!”
孤云寄大笑,这才愿意正眼看魏春山。
眼前这蛮汉子生的器宇轩昂,还算得上英俊,自小在军营里打滚儿,是上过战场的老鬼,虽说是皇亲国戚,却并未沾染那些贵族子弟的纨绔气。这些年坐镇豫州,屡屡打退公子询的侵犯,平定流民暴动,算是条铁骨铮铮的汉子,倒是比班烨那条狗光明正大了不少。
“魏大将军,她清清白白的女娃子,如何跟你这样的男人去,没得毁了她名声。我敬你是梁国第一勇武之人,这样吧,你若承认她是你老婆,在此地娶了她,贫道卖你个面子也是可以的。”
“婚姻大事,岂可这般儿戏!”
魏春山冷哼了声,怒道:“你若不放人,我抢就是,哪里还有逼人成婚的道理。”
听见这话,孤云寄不禁皱眉。
此番来燕国,除了接小妹,还有宗极要紧的大事要做,可不能被这蛮汉子折了人手去。
况且,若是伤了姓魏的,小妹难免要伤心了,他已经亏欠小妹太多,以后万不能再让她掉一滴眼泪。罢了罢了,男女之事本就是你情我愿的,看那姓魏的如此紧张小妹,大约是心里也有情,只不过顾忌着班烨老狗和孩子吧。
配不上配不上,谁都配不上烟儿!
想到此,孤云寄厌烦地挥手,让手下人去拿酒。
不多时,几个道士就搬了十几坛上等的女儿红来,在院子摆了一溜,又有道士端来几碟子下酒菜,这菜竟鲍三姑等人的心、肝和舌头切成片儿,凉拌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