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一本“妖书”搅动京城

只有刑部尚书萧大亨不听那一套,写好了“爰书”(案情报告),仍然想牵连郭正域。刑部郎中王述古,愤而将他写的稿子扔在地上,以示抗议。萧大亨受到触动,才断了诬陷的念头。

郭正域这下总算逃出生天,平安回家去了。

此次脱难,虽属万幸,但可惜他从此一生不得施展。史称他博览典籍,勇于任事,有经邦大略,廉洁自守,故而众望所归,实是有宰相之才的。

此前,他曾出任南京国子监祭酒。那时,辽东总兵李成梁的孙子已任都督,挂职在校学习。一次,李都督因与魏国公的女儿成婚,骑马路过文庙,没有按规矩下马步行。国子监的学录(训导官、从九品)李维抓住李公子后,用竹板打屁股。李氏的家仆数十人,随后冲进门来闹事,魏国公本人也赶到现场。面对压力,郭正域凛然道:“即使当今天子,着戎装过太庙,也要下马拜先圣!何况你一个臣子,怎敢走马太庙门外?再说,公侯子弟一入学,也就是个普通的国子生,所以李学录打的是学生,而非都督。”对方不敢对抗,只好认错了事。

郭正域在和唐文献担任太子讲读时,每次讲完课,太子身边的太监都要出来作揖相送,但两人绝不和他们说一句话。

郭正域的这种胆识与才干,自有人赏识。吏部尚书孙丕扬,就曾以“天下三大贤”之名,将他与吕坤、沈鲤一起向万历推荐。

这次罢职后,他没能复起,家居十年而卒。死后四年,已当上了泰昌皇帝的太子常洛不忘恩师,追赠他为礼部尚书,后又在遗诏中追赠他为太子少保,算是死后荣光了。

沈一贯这次的阴谋,除了受到皇帝及太子的干预外,也因遭到了蒙冤者的顽强抵制而失败。诬陷他人,以求脱身,这是沈一贯事前为那些无辜者设计好的求生通道,但他没有想到,强权与良心,谁为卵,谁为石,在这个案子里,竟然完全颠倒了过来。

匹夫虽贱,志却不可辱!

那些被酷刑百般折磨的人,大多是闲杂人等、仆佣村妇,甚至还有案犯未成年的家属,多为目不识丁之人,但他们坚持不肯诬指无辜官员。

那个枉死的达观和尚,本是个喜好游走权贵之门的名利之徒,有几次还被郭正域严词斥责过,但他宁愿被拷打至死,也不肯冤枉郭侍郎。

锦衣卫指挥周嘉庆蒙冤时,他的父亲、妻子、子女,全部被逮入狱,所有刑罚,无不尝遍,但就是不肯诬陷自己的亲人。

明代锦衣卫的监狱,名为诏狱,属镇抚司管,比刑部的监狱严酷不知多少倍。里面有刑具十八种,每入一犯,必用全套刑具伺候。其行刑室建在地下,墙壁厚数尺,即使受刑人高声惨叫,外面也听不到声息。

若干年后,周嘉庆的儿子也当上了锦衣卫都督,追思往事,不胜感慨。他曾多次对《万历野获编》的作者沈德符提到,当年与弟、妹们一起受的刑罚,残酷之极,至今抚胸,还有痛意。

事已至此,郭正域是扳不倒了,但妖书案却是有“务获元凶”的严旨在上,是一定要破的。锦衣卫与东厂,被这案子压得苦恼不堪。一天,忽然有人向锦衣卫的值班室,投了一份匿名帖,里面写了几句没头没脑的话,其中一句是“妖书已有人(承认是自己写的)”,还提到了“郑福成”。校尉们见了,知道有人恶作剧,既恼火又无奈,只好不管三七二十一,到处抓嫌疑分子。

十一月二十一日晚,根据线索,终于抓到一个可疑人物。这人招供,他的哥哥皦(jiǎo)生光,有重大作案嫌疑。这个皦生光,早先是顺天府的秀才,史称他素行狡诈,往往敲诈人财,不齿于士林,是个无赖文人。

京城曾有一位缙绅,想讨好权贵,欲求得一副玉杯作为寿礼,偶然向皦生光咨询了一下。不出三日,这位皦秀才就拿了一双玉杯来,要卖给缙绅,说:“杯子是出自中官(太监)家,可值百两银,但只要你五十两。”缙绅见这买卖占便宜,便欣然买下。

又过了数日,忽有东厂校尉绑了两个人,鼓噪而来,敲门甚急。缙绅视之,见被绑的人居然是皦生光与一个太监。皦生光愁眉苦脸道:“那副杯子,本是大内物品,是这位公公窃出来的,现在事发瞒不住了,唯有速还原物,大家才可保无事。”缙绅大窘,因为杯子已经送人,哪里还拿得回来?没办法,只好求计于皦生光。

皦生光故作面有难色,沉吟良久才说:“那只有使钱了!要送给某中官若干、某衙门若干,这样,也许可以弥缝。”缙绅不得已,只好按这主意办,共费去差不多一千两银。到后来,才知道是姓皦的这个混账使的计,但也无可奈何。

万历二十七年(1599),曾有一位刻书富商包继志,仰慕皦生光的才学,请他代编一部名人诗集,然后由自己充当主编,也想过一把文人瘾。

这位包老板,胸无点墨,不知转了哪根筋,要出这无用的骚名。结果皦生光看好他是个草包,先就起了敲诈之意。他在编辑好的诗集中,羼入自己作的诗一首,内有“郑主乘黄屋”一句。

那包老板晓得什么,总道是字字珠玑,当即付印。待到诗集出版,皦生光把自己的原稿索回烧掉,然后叫自己的好友,去向包老板敲诈,说这诗集中有悖逆语——你看,这“黄屋”二字,不是天子居所吗?这“郑主”二字,不是说郑贵妃和皇三子常洵吗?你这是要拥立常洵做皇帝,狗胆包天了,若向官府告发,管教你家破人亡!

包老板到此时,才明白被这个混账愚弄了。想硬扛吧,诗集上有自己的大名,真的见了官,哪里能说得清?只好自认晦气,出钱了结。

皦生光随后,又写了封信,给郑贵妃的兄弟郑国泰,与诗集一并附上,信里说了些恫吓的话。郑国泰已是风口浪尖上人物,此刻万万不敢惹这个麻烦,只得自认倒霉,愿输财了事。这样,无赖混混儿皦秀才,就靠一个想法,赚得两大笔银子。

妖书案一出,郑国泰立刻想起了这件窝囊事,怀疑是皦生光又在搞鬼,立刻向东厂提供了线索。

这皦生光,也是贪心不足,才惹上了塌天大祸。就在妖书案第二次爆发的这年(万历三十一年),他故伎重演,又诈得举人苗自成三百两银。那苗自成是个在省级三年一次的乡试上中了举的,腹中有些墨水,不似包老板那样窝囊,他将事情告诉了自己的老师。他的老师田大有,学历不如他,是个生员(考入府、州、县学的秀才),但很有主意,立即就向提学御史举报。最终,皦生光这个骗子的秀才功名被革去,罚往大同当差。

皦生光如果就此认栽,洗心革面,事也就到此为止了。但他舍不得灯红酒绿,悄悄潜回京师,住在双塔寺,不时出来逍遥。也是活该他倒霉,恰好遇见妖书案起,一头就栽到了锦衣卫的罗网里。

一开始,锦衣卫的手头上,并无皦生光涉及妖书案的实证,只知道皦生光喜好舞文弄墨,品行又不端,外界传为“妖人”,便如获至宝,管不得那许多了,抓来就是。

锦衣卫开出驾帖(逮捕证),到刑科批了,立时就把皦生光和儿子,连带一妻一妾,逮入了诏狱。在他家,还搜出来一批诗文手稿,正好可作物证。

人犯入狱,自是一番拷掠,名为“杀威棒”。皦生光受刑之下,虽坚不承认与妖书案有涉,但对自己的敲诈行为,还是有供认。

锦衣卫掌卫都督王之祯,推敲了一下案情,认为差不太多,估计可以交差了,便上奏说:看皦犯的亲笔供词,有“侯之门,仁义存”几个字,与妖书笔迹酷似,文风也相类,可请三法司与厂、卫会审。

万历急于破案,不然眼看京城要乱套了,于是很快就批下,让厂卫与九卿、科道同审,以示郑重。

与此同时,曾为皦生光刻过书的刻字匠徐承惠,也被锦衣卫逮到,作为重要的人证。

会审一开始,先提堂的是刻字匠徐承惠。徐在堂上招供说,在近三年间,先后为皦生光刻过敲诈包继志的揭帖木版一块、《岸游稿》十二张,以及“妖诗”小木版一块。在今年十月中,与皦生光在刑部街偶遇,皦又嘱他速刻书稿三张半,三天后交了货,是皦生光的儿子来取的。

问官马上将查出的“妖诗”印刷品,出示给徐承惠看。诗的内容如下:

五色龙文照碧天,

谶书特地涌祥烟。

定知郑主乘黄屋,

愿献金钱寿御前。

此诗的署名为“松风狂客”,诗后还有一则注,明白地说:所谓松风狂客为谁?则豪商包继志也。此外还有皇长子危乎哉,凡吾臣子,谁不疾首痛心等语。

徐承惠看过,确认这是他亲手所刻。

而后,又将皦生光的儿子提堂对质,一番问答后,没有异议。再提皦生光本人对质,则问案极不顺利。

皦生光被带上堂后,死盯住那刻字匠,只叫了两声“徐承惠”,就再不出一言。

不问可知,刻字匠所招认的所谓“三张半”,显系逼供所致。酷刑之下,倒是皦生光知道利害,抵死不认与妖书有涉。

初审过后,锦衣卫王之祯上奏,说刻字匠徐承惠已当堂供认,刻过妖书三张半纸,皦生光虽然不认,但从他此前所作的诗来看,与妖书内容有种种相合,可以认定是奸逆。

万历感到有些奇怪,人赃俱在的事,本主怎能不认?便下诏再次会审,务必让皦生光招出造谋本意和同党之人来。

这下皦生光吃了大苦头,十八般刑具尝了个够。史载,经酷刑审讯,皦生光抵死不认,其妻妾子弟,皆拷掠得体无完肤。

这次会审之时,郭正域尚未完全摆脱干系,有问官便故意问:“你莫非由郭正域主使,写的妖书吗?”

皦生光瞋目道:“我何尝作此书。但你等硬要诬我,我就一死便了。奈何教我迎合相公(沈一贯)意旨,陷害郭侍郎?”

这皦生光虽是个无赖,士林对他人人切齿,但无赖亦尚知世间有直道,死也不肯攀诬。问官不便再讯,命将皦生光系狱,容后再说。

此案延宕不决,主审官陈矩的心里很急,屡次到诏狱提讯,仍不得要领。他与同僚商议,案子倘若落不实,皇上必然发怒。那样的话,事情可能会扩大化,辗转牵累,怕是要酿成党祸,不知有多少大臣要遭殃。为保全众人计,还不如就在皦生光一人身上了结。这个无赖,即便是冤枉他,也不算完全的冤案。他曾伪造逆诗,讹诈富豪和皇亲,只这两条,也足够死罪了,拿他顶缸,最好不过。

于是陈矩频频提审皦生光,屡用酷刑,打得这倒霉鬼体无完肤,几次晕死。最后,皦生光终于明白了,凄然叹道:“朝廷得我一供,便好结案,否则牵藤摘蔓,何日得休?生光可替诸君求活,又何惜一身?”

于是他一咬牙,做了假供,说此前写妖诗、作妖书,都是因功名被革而忌恨郑国舅,以为这样一来,必然能动摇皇亲。投书诸大臣家门,也是期望此书能流传开来,好让皇亲遭受不测之祸。

这就是古代典型的“自诬服”,严刑之下,何供不能?

陈矩这次很满意,据此做了结论,说口供是可信的,因为朝中文武大臣,断没有这样的动机。礼部侍郎李廷机,也认为皦生光前诗与妖书的用词相合,于是将这次审讯结果上奏。

万历看了审案结果,认为可以结案了,便下令将犯人移送三法司,把罪名拟上来。三法司议论的结果是拟论斩。万历不同意,认为太轻,让法司重新再拟。

可是刑部尚书萧大亨认为,这已经是重典了,合乎刑律,不敢再加重。万历批驳道:“该犯险恶异常,已出律文之外,以谋危社稷律处他!”还是让重新拟罪。萧大亨深知这案子定得勉强,拟罪过重,怕将来要担历史责任,便再次表示不好再拟,请皇上自己裁定。于是万历亲自裁决,拟凌迟并枭首示众,妻妾和儿子发配边疆充军。

对这样的定案,大臣们的认识并不一致。阁臣沈一贯和朱赓出于不同的考虑,都表示了异议,两人曾上疏说,犯人供词实是含糊难明,查抄出来的物证,也难以看出与妖书有明确关系。他们认为,《续忧危竑议》文意深刻,非熟悉朝廷之事的大臣不能为,像皦生光这样的落魄秀才,绝无此笔力。

萧大亨也不相信皦生光有如此的胆量和眼光,他只认定了是郭正域所为。在会审时,曾给刑部主事王述古写了一张纸条,趁人不注意,从袖子中取出塞给王述古。上面写道:“解脱皦生光,归罪郭正域。”王述古不干,正色道:“难道案情不出于囚犯口,而出于袖中乎?”

法司之黑,可谓骇人听闻。

皦生光终于死了,妖书案就此平息。妖书真正的作者,却无人知晓,成了明代刑案的一个千古之谜。

不久,朝野就开始流传一种说法,说这个妖书,是出于武英殿中书舍人赵士祯之手。

赵士祯是明代有名的火器专家,平生研制与改进过多种火器。他为人慷慨豪侠,颇富传奇色彩。早年是太学生,在京师游学,能写得一手好字,书法有“骨腾肉飞,声施当世”之誉。他所题的诗扇,时人争相购买。恰巧有个宦官也买了一把,带入宫中,被万历看见,大为赏识。从此,赵士祯平步青云,以布衣身份被召入朝,任鸿胪寺(国宾馆)主簿。

万历五年的时候,在张居正丧父夺情风波中,有五人因反对夺情而被廷杖。赵士祯不畏强权,为之申辩,一时声誉甚隆。但他平时好攻讦,与公卿见面也傲然不施礼,得罪了不少人,仕途并不顺利。当了十八年的从八品小吏,才升为武英殿中书舍人(从七品,此官职要求书法好),可谓一生坎坷,谤名随之。

妖书案爆发后,赵士祯不知为何,一反常态闭门不出,不久京中就开始盛传上述流言,说得有鼻子有眼。赵士祯百口莫辩,为此身心交瘁。

据说他后来精神错乱,屡次梦见皦生光索命,终于一病不起,抑郁而亡。临死前,因神志不清,才吐露了真相。又有传闻说,赵士祯临死时,身上的肉碎落如磔,就是像被刀砍似的片片落下。这当然是妄言,但从中也曲折反映出,民间认为皦生光纯属冤死的舆论,已相当普遍。

妖书案如此落幕,令人唏嘘。一是,耿直之人,仕途偏多磨难。为官耿直,必多所得罪,而凡是得罪一人,便成你生死仇人,一路处处给你设障。任你才高八斗,也终究难以施展。二是,明代官场险恶,有人全不讲仁义道德,若想扳倒你,则不惜送你上断头台。三是,民间道义竟如磐石般坚固。诸多在平常绝无可能留下姓名的草民,宁肯身残命殒,也不做有违大义的事。

妖书案的出现,固然是朝中正义舆论的一种表现,但真正肇事的人,既然敢发针砭之论,却不敢站出来承担后果,只任由无辜者洒血,也不知他们在满城的惊骇中,良心安也不安?</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