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对此严词批驳——这都是睁着眼睛瞎说。他质问:“曾有过官清民安、田赋均平而致乱的吗?”
什么是真理?这就是!
到万历五年(1577)十一月,张居正已将吏治整顿好,便腾出手来,公告天下:今后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清丈。包括皇庄、屯田,只要是大明疆土内的土地,不许有一点隐瞒。并言明:“有敢阻挠公法,伤害主事之臣的,国家刑典俱在,必不宽容!”警告那些官绅富户,有敢武力抗法的,大刑伺候。
号令一下,天下奉行,豪绅富户无不诚惶诚恐。
清丈以福建为试点,转过年来,张居正就派湖广老乡耿定向,出任福建巡抚,去打头阵,并写信告诉他:“苟利社稷,死生以之。我向来信守这个话,就算因此蒙垢致怨,只要能给国家少许裨益就好。愿耿公自信,不要怕浮言。”
耿定向不辱使命,到万历八年(1580),福建清丈完毕,共清出隐漏土地二十三万余亩。
随即全国清丈开始,限期三年。张居正带领阁僚们,与户部尚书张学颜一起,制定了八项规则,颁行全国。
一时间,大明万里河山,测田量地真忙!张居正也大为振奋,称此事为“百年旷举”。
不过,凡是改革都有人反对。在清丈中,果然遇到了预想中的阻力。
有宗室(皇亲)出面阻挠的,张居正回击得相当严厉,拟旨予以处罚,或废为庶人,或夺去宗俸。
有官员想敷衍,拿以往的黄册一抄了事。科道立即弹劾,给予夺俸、降级处分。
还出现了事先没预料到的过激倾向,有的地方官为了追求虚名,凭空虚增田地亩数,或将荒地算成良田,还有的用缩小了的弓尺进行丈量。张居正发现问题后,提出“只论当否,不论迟速”,适当放宽了期限,不使运动走到反面。
丈量的工具,是一种像弓一样的巨型尺子,叫作“弓尺”。丈量时,先由业主自报亩数,然后由业主和官府指派的弓尺手,先行“自丈”,最后由官府来人核查。两边数字吻合以后,在图册上盖一个“丈验相合”章。以此为根据,编制出新的“万历鱼鳞图册”。
这个图册,相当精确,直到清初还在使用。
清丈结束后,官田、民田一视同仁。按照肥瘠程度,分为上、中、下三等课税,比较接近实际情况。史载:“清丈之后,田有定数,赋有定额,有粮无地之民得以脱虎口矣!”
——既然有虎口,那么这老虎是谁?
上流社会。
这些隐身的土地,多为勋戚所占,这是一群张着血盆大口的老虎。他们终于遇到了克星,只能乖乖纳税了。
正如张居正事前所料,只要清查,就会有大量隐占土地浮出水面。清丈前,全国土地五亿一千万亩,清丈查出来隐漏土地二亿六千七百万亩,虽尚不及洪武时期,但亦相当可观。土地总数一多,也就实现了民不加赋而财政吃饱的愿景。
聪明人聪明办法,笨人笨办法,历来如此啊!
到万历九年(1581),清丈事宜大功告成。张居正认为,帝国的家底既然已经摸清,全面改革赋税制度的时机也就成熟了。于是,他立即下令,在全国推广很有名的一条鞭法。一条鞭法这个概念,现在已和张居正的名字紧紧挂钩,其实这并不是他本人的发明。他的功绩,就在于将其推广到了全国,解决了大明赋税制度上的顽症。
这么大个帝国,全靠税收养着,税收制度要是长了瘤子,帝国肯定要患营养不良症。
具体说来,大明帝国的赋税,分为“田赋”和“徭役”两大部分。田赋制度的改革,在嘉靖时期已经实行,基本趋于合理,现在的问题在于徭役。
作为向国家纳税的一种方式,大明的百姓都要服劳役,以里甲为单位进行摊派。里甲就相当于现在的居民组,一百一十户为一里,下辖十甲,一甲含十户。担任里长的,是十甲外田多丁多的十户。每年由一名里长率一甲服役。
服役又分为“正役”和“杂役”两种。正役是替政府催征、解送粮钱、传达法令这类事。杂役是给官府和官员提供服务,包括门子、厨役、膳夫、狱卒、马夫、水手、脚夫等,无所不包。
这里面的问题在于,由于江南一带征发税粮的任务太繁重,里甲原先的每十年轮一次正役,渐渐变成了每一年轮三役,百姓不堪其苦。杂役方面也有问题,因为是按丁摊派,官绅可以免二丁至三十丁的杂役,这么一来,负担全都压到了那些无田而靠劳动力谋生的百姓身上。
有权有势的,可以免税免役;无权无势的,负担反而越背越多。于是富的就越富,穷的当然也就越穷。
谁说苍天有眼?哪里有?
孔圣人只说过一句真理:苛政猛于虎!
在苛政之下,彼为刀俎,此为鱼肉,何来“民为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