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个悬而未决的案件,李世民确实想知道,拥有天才般智慧、似乎无所不知的王兄弟会如何裁断。
在李世民父子的注视下,王辰放下筷子,仰靠在椅背上。
一副极其无聊的样子。
“哎!”
“我还以为是什么棘手案件,连州府到京城的所有刑事部门都无法解决。”
“结果听你说了半天,这根本不是什么难题,为什么会成为悬案呢?”
“可惜,可惜我不是刑部尚书或大理寺卿,否则这种案子在我手上还想拖半年?”
“我接到文书半个时辰内就能给出判决结果!”
李世民和李承乾面面相觑,两人都陷入了自我质疑。
这不是明摆着的悬案吗?李世民虽非大唐律法专家,但至少研读过。
反正……他无法决断,既要顾及天理人伦,又要兼顾严刑峻法,这就是案件的难点。
还涉及到前朝与本朝的交替,量刑判断十分困难。
怎么到王兄弟口中,就成了半个时辰内就能判决的简单案件?
他讲述的和他老师理解的,是同一个案件吗?
李承乾立刻拿起酒坛,为父皇和王辰斟满酒。
“老师,您不妨给学生讲讲,为什么您觉得这个案件能轻易解决?”
王辰对李承乾为自己倒酒的行为感到满意,这才有点老师的架子。
他也想在新收的学生面前展示一手,彰显自己的实力。
于是,王辰一边用手指关节轻轻敲打着桌面,一边慢慢解释道:“首先,这是子杀继母,有些事情必须明确。”
“如果他杀的是亲生母亲,无论她犯了什么错,是否杀害了他的父亲,都属于谋害血亲,应判凌迟。”
“但这是继母,不是他的亲生母亲,他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
“这种母子关系完全依赖他继母和他亲生父亲的感情维系,一旦感情断裂,这种所谓的母子关系自然消失。”
“但这里的关键是,他的继母和情人合谋杀害了他的亲生父亲。”
……
“这就等于刘同的继母亲手割断了由感情维系的关系,同时也割断了他们之间的母子关系。”
“这样说来,刘同杀害他的继母,根本不算谋害母亲,只能算作普通杀人案。”
“因此,仅凭这一点,判处凌迟就不符合规定,反而定性为杀人罪更为合适,初步定为有期徒刑。”
王辰的分析并不复杂,但因果关系条理清晰,鞭辟入里。
仿佛直接拨开了李世民和李承乾眼前的迷雾。
他们之前从未想过,可以这样定义继母和养子之间的关系。
换句话说,无论是李世民父子,还是朝廷刑部和大理寺的断案官员,都在这个问题上走入了误区。
他们根本没考虑过从这个角度入手,直接否定刘同和他继母之间的母子关系。
高明,这一招实在高明!就李世民本人而言,确实有些震惊。
果然,买本大唐律法,只是为了娱乐消遣。
这位王兄弟,恐怕比编写大唐律法的人更懂。
而大唐太子李承乾,更是不由自主地佩服不已,父皇为自己找的老师,真的很有两把刷子。
王辰随手拿起桌上的红酒杯,一饮而尽。旁边的李承乾立刻为他添满,显然已熟练掌握了这套礼节。
然后王辰继续说:“先不谈如何定罪,我们先聊聊你刚才提到的刑部和司法部门的主流观点。”
“他们认为刘同继母杀害其父的案子属于前朝遗留,与本朝无关,所以不予记录和处理。对此,你们父子有什么看法?”
王辰抛出了问题,李世民立刻向李承乾使了个眼色。这是在老师面前展示学生学识的好机会,他得让宝贝儿子在王兄心中留下好印象,这也有助于王兄更愿意教导他的太子。
当然,真正的原因是李世民自己也不好直接评论这个问题。当初未能最终裁决此案,正是因为考虑到了这一点。唐朝并不关心隋朝的事,这是大多数政府官员的普遍想法。地方上的县长和州府领导通常也是这样处理事务的。
所以,李世民觉得刑部和司法部门的观点有其合理之处。但在王兄面前,他不太敢直接表达这个观点,直觉告诉他,提出这个观点可能会受到批评。于是,他把回答问题的机会丢给了儿子,让太子李承乾来承担这个责任。
答对了,能在王兄心中留下好印象;答错了,他这个当父亲的也不会受牵连。果然,坑儿子是老李家的传统技能,李世民在这方面技艺娴熟。
得到父亲的眼神暗示后,李承乾立刻振作起来,恭敬地对王辰说:“回禀老师,学生认为这些官员说得有些道理。”
“毕竟从前朝到本朝,中间经历了漫长的动荡时期,一座县城可能多次易主,归属复杂,这些档案实在混乱不堪。”
“如今大唐一统天下,革新旧制,清理前朝乃至动荡时期的杂乱文件,重新记录各类案件,这应该是合情合理的。”
然而,李承乾的回答并未得到王辰的评论或赞赏,而是被一种看待傻子的眼神盯着。这个眼神持续了近半分钟,让李承乾浑身起鸡皮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