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女主人,也就是十一的后妈,对十一远远不如男主人那般好。
她不过是把十一当成一样工具来气男主人而已,因此有时候脾气上来,也会对十一拳打脚踢。
就这样,家暴的环境持续到十一十岁。
那一年,后妈又找了个男人,是个单亲爸爸,带着比十一小六岁的女儿。
两人一拍即合就在一起了,男人成了十一的继父。
有句话说得好,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继父是个酒鬼,平时发酒疯时,大多会把怨气发泄在十一身上。
后妈也只是冷眼旁观,懒得搭理。
唯有比自己小六岁的不懂事妹妹贝贝,会心疼自己并护在自己的身前。
这样的环境,结束于四年后,十一十四岁的时候。
酒鬼继父和后妈打拼几年再加上一些存款,买了森林公墓旁边的这栋小洋楼。
当晚他们就出去庆祝了,让自己照顾好正在读二年级的八岁妹妹。
可他们再也没有回来。
第二天,警察来了,说昨晚两人发生了车祸,已经死了。
看到尸体后,妹妹哭了很久,十一则是在旁边安慰。
比起那自己根本就不在乎的所谓尸体,他更在乎妹妹的心情与情绪。
从不知何时起,十一的各方面感情都已渐渐的退化麻木。
而他唯一的感情寄托,也只剩下这个比自己小六岁的孩子。
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善良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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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后妈与酒鬼继父死后,家里就剩下了自己和妹妹两人。
十一是哥哥,自然得肩负起照顾妹妹的责任。
但他还是太小了,也没有工作,所以最起码得想办法挣钱,再者警察也不会撒手不管。
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男人出现在了他面前。
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
那些警察似乎也认识这个男人,表现的恭恭敬敬,但男人却并不是警察。
男人提出:
十一这几年就由他来照料,等到十一成年后再给亲自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