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这天,一个人竟然主动来了市局,对方是个乞丐,他拿着悬赏告示问:“这上面的男生,我见过,如果我说的有用,你们真能给我钱?”
接待的民警马上把乞丐送到了刑侦支队。
罗昊正好在,他看着乞丐,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平时都在哪一带乞讨?”
乞丐说:“我叫全福,平时都在团结路那一带,就人流比较大的那几个地方。”
团结路?
并不是丁诚从学校回家的必经之路啊!
似乎还离得挺远呢!
罗昊恍然意识到,似乎他们排查时,只关注丁诚从学校回家的必经之路,其实范围还是小了。
一来,丁诚放学后,没有第一时间回家呢,虽然他早晚会回家,但他被诱骗走的地方可就不一定在他回家的必经之路上了。
二来,就算丁诚第一时间就回家了,但他被诱骗走的这一瞬间,如果恰好没有人看见呢,因为,不管是摆摊做生意的小商小贩,还是形色匆匆的路人,谁会特别注意一个其貌不扬的学生呢?
同理,他们面向全市,通过电视和报刊寻找目击者,也是这个道理,没有人会特别注意一个其貌不扬的路人。
能够惹人注意的,要么此人极为惹眼,要么此人有过激的行为。
这也就是为什么,当街抢劫的,持械行凶的,一般都会有目击者,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就容易吸引他人的目光,但凶手如果只是不露痕迹地搭讪,然后丁诚便跟着凶手一起走了,两人顺利地融入茫茫人海,显然便不会引起路人的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