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虽然不会注意,但全福是个乞丐啊,他倒是有条件能注意到呢!
罗昊想通此节,便继续问道:“我们并没有在团结路上张贴告示,这张告示你是在哪撕的?”
全福嘿嘿笑道:“在我回家的路上,其实我两天前就看见告示了,当时我就觉得上面的男生眼熟。”
罗昊皱眉,打断道:“那两天前你为什么不说?”
全福讪讪地笑,挠头道:“我我不是不识字嘛,哪知道这是个悬赏告示呀,没钱我跑来一趟干什么,不是耽误我要钱嘛!”
全福的表情虽然挺不好意思的,但他说出来的话,却着实不要脸,“要不是今天,我路过时,刚好碰见了一个兄弟正在看告示,我随口问了一句,我岂不是就要错过这笔钱了,嘿嘿!”
罗昊看着全福笑出来的大黄牙,一阵无语,这个人年纪不大,又全须全尾的,竟然跑去当乞丐,看来也不是没有原因啊!
没钱他连做一个热心市民都不愿意,还真是懒到只能当乞丐呀!
不过,罗昊无语归无语,但他也知道,这个世上,什么人都有,热心市民有之,这种无利不起早又一身懒虫的人当然也有之。
“说说吧,具体时间、地点、你看到的人和事,说得越细越好。”
全福回忆了一下,才道:“我看见这个男生的那天是上周六的下午,具体时间,我就不知道了,我又没有表,估摸大约两三点吧!”
“地点就在团结路的新明百货后身,那里不是有座桥嘛,我当时就坐在桥头,这个男生是跟一个女人一起走过来的,我当时刚好午睡醒了,正精神着呢,见到人,我就想赶紧要两个钱,所以,我对这个男生的长相还是挺有印象的。”
罗昊问道:“只对男生的长相有印象,那,那个女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