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律师说:“经纪公司对旗下艺人也是要进行管理的。”
言谨不做评价,拿出每月补助到账的银行流水。
黄律师又说:“这在合同上也有明确表述,第六条第一款,甲方每月给予乙方生活补助。”
言谨手指着银行流水说:“每月进账的备注是‘工资’。”
再拿出宫凌的考勤单,补充:“而且还会因为考勤不达标扣除罚款。”
黄律师笑问:“所以呢?”
言谨说:“合同标题虽然写的是专属艺人协议,但公司实际操作的却是劳动关系中的劳动用工管理。宿舍纪律、训练计划、报酬标准、奖惩办法,全都是公司统一规定的,适用于‘多米娜’所有成员。”
黄律师听她法言法语,这时候才有点重视起来,说:“公司确实对宫凌进行了必要的管理,但也是从经纪人的角度在安排她的演艺活动,对她进行培训、包装、宣传和推广,让她获得了相对独立的公众知名度和市场价值。劳动关系中的企业会做这种事吗?”
言谨回应:“从管理方式看,经纪公司对艺人的管理内容和程度是由双方协商约定的,艺人对自身形象设计、发展规划和收益分红都有发言权,宫凌有吗?”
黄律师顿了顿,低头翻合同,换了一个角度,说:“请看第六条第二款,演艺活动产生的收益,由甲方进行核算,扣除相应的成本后,双方对税前利润按照甲方 90,乙方 10的比例进行分配。在劳动关系中,企业直接占有劳动成果,再按照统一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及福利。而按比例分成,是最典型的经纪合同条款。”
言谨点点头,说:“确实,合同里是这么写的,但签约到现在为止快一年了吧,公司分成分了几次?有账目可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