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颐殊喊完后无人应答,回头一看,发现自己身后空空,而已经积了一层薄雪的地上,除了她,并没有别的脚印。
颐殊咬牙,决定自己出手。
这些年,父王心情好时,偶尔会教她几招。她学得很努力,练得很刻苦,幻想过有一天能打过那个男人,从而得到解脱。因此,她不但会武功,还相当不错。
然而,她却连少女的衣角都碰不到。无论怎么出招,对方总是能提前一步避开,凤鸟灯也跟着飘来飘去,尾羽划出漂亮的弧度。
颐殊被毒打了一顿,又在雪地里走了半天,气力难支,最后只好停下来,气喘吁吁地瞪着三尺外的少女道:“你到底是谁?想做什么?”
少女再次将灯柄递到了她面前:“要吗?”
颐殊索性一把接过来,灯入手中,近看之下更为精致,每片羽毛都是真的,摸上去柔软弹韧。这种精细的做工,绝非程国产物,只有玩物丧志的璧国,才肯耗费这么多心思在无用之处。
“你是璧国人?”
“你喜欢璧?”
“父王说了,迟早有一日打下来变成我们程国的领土!”颐殊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说,明明她恨透了那个人,可是提及这样的话题,却仍让她感觉到荣耀。也许,对权势的野心和欲望,已经随着血缘埋在了她的骨子里。
少女听闻这般嚣张的话,笑了笑:“好战必亡啊。”
颐殊呸了一声:“我还忘战必危呢!”
少女的目光闪烁了几下,不知为何,显得有些失望:“看来你跟我想的不太一样。罢了,把灯还我。”
颐殊却不肯还,退后两步道:“给了本宫就是本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