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一只手按住心脏的位置,企图用手让它安静下来。

片刻后,他放弃般捂住自己的耳朵,小声嘀咕:

烦死了,你吵到我耳朵了。

他对俞书辰是一见钟情。

好吧,他承认,是见色起意。

甚至他严重怀疑就是因为第一眼看上了俞书辰,无形中抬高了他对颜值的审美等级。

以至于上辈子他看遍万千景色,俞书辰依然是他见过的,最璀璨的光。

留在他的心底深处某个地方,熠熠闪烁着光辉。

上辈子俞书辰在他家住的时间并不长,考上大学以后,就和姐姐一起考去了遥远的北城。

等姐姐即将结婚的前夕,他才见到了从千里之外赶来参加婚宴的俞书辰。

再见时,他才猛然发现,那道掩埋在心底的一线光亮,随着日积月累,化成了更为璀璨的明珠。

散在了漫长时光的尘埃里。

被风一吹,又重新现出了他的璀璨。

温白榆窝在被子里,想着上辈子的俞书辰,拱着小屁股又傻笑起来——

他今天握住了我的手腕。

温白榆将脸埋在枕头里,双手不断敲着床。

“!”

他居然握住了我的手,他,怎么能握我的手呢?

我……我可是会当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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