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他正往神庭飞去,结果突然所有灵力断层,无法操控身体,急速坠落。

“嘭!”平地爆发出一声巨响,灰尘扬起,慢慢散去后地面现出一个大坑,孟征躺在坑里。

这里是郊区烂尾好几年的洋房楼盘,他这一摔,那些烂尾楼颤了颤,似乎都快垮了。

孟征疼得额头冒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撑着身子想坐起,不小心揪了一把嫩草。

正努力思考为什么会这样,身前忽然出现一双男人的黑色皮鞋。

“!”孟征警觉猛地抬头。

一张帅气的脸撞进眼里,那人先是疑惑地看着孟征,而后担忧起来,立刻单膝跪地凑近孟征。

“征哥?!”男人双手按住孟征的肩膀,“你怎么了?是受伤了吗?”

这人是谁啊?

孟征下意识地想反抗,可是体内疼得厉害,毫无反抗之力。嘴唇泛白,额头冷汗直冒。

忽然孟征被这人直接打横抱起。

“喂,你干什么!”孟征觉得有些羞耻,自己一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被公主抱。

忽然他想起原著里,渣受有个舔狗,不,是迷弟。

这个迷弟就是阎王,他们有个约定,只要渣受揪起地上的草,阎王就会出来。

因为渣受不喜欢阎王,所以说好不找阎王,阎王就不能来找他,除非他主动要找阎王。尽管如此阎王还是心甘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