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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沾染墨迹,就掩去所有浮华,从飞扬少年变成谦谦君子,说的就是这种感觉吧。

南冥久久不能言语。

不用说,这钢笔一定是地下室那3d打印机的杰作,但就算是南冥,因为实用主义作祟,也从没想过拿3d打印机造出来这样一支闷骚到极点的钢笔。

然而闷骚是什么?闷骚就是别人都看不到的地方,骚包到极点。

我不说你看不出来,我说出来吓死你!

丧心病狂,这真是丧心病狂的炫技啊!

这支笔的笔身,还并没有多么出类拔萃,但仅仅这笔尖,就足以秒杀群雄,笑傲众生了。

南冥因为南爸的熏陶,也算是一个爱笔人,然而因为实在是太懒,从来没有好好练过自己的字,所以现在一手字,在南爸的嘴里,也就是比狗爬稍好一点。

然而越是字差,越喜欢好笔,无可救药地喜欢。

“这支笔归我了!”南冥立刻就把这钢笔据为己有了。

“您喜欢就好。”魏可抓抓脑袋,“南总,我就想拿这个创业,您说行不?”

和南冥一样,魏可也是个爱笔人。

对魏可来说,没有什么能比用钢笔画草图更有感觉了,上次设计“莲”时,魏可的笔被摔坏了,差点崩溃。

“拿这个创业?”南冥皱眉思量。

“上次我笔摔坏,飞去京城找一位老修笔人帮我修好了。”魏可道,“不过老爷子说,这笔因为本身元件质量差,很可能还会再坏。老爷子还说,泱泱中华这么大的国家,竟然连一个能造出好钢笔的厂家都没有,以后的孩子,可能都要用洋钢笔了,我就想,为什么我不能自己造笔?我喜欢的笔。”

魏可抓了抓脑袋,道:“不过,如果是做钢笔创业的话,说不定赚不到钱,会亏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