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动用法力,而是在附近的山上找到了金鸡纳树,教导他们割下树皮煮成药汤服用。很快,南方部落的人们都恢复了精神。
南方部落沸腾了。
他们欢呼道:“这简直是神迹!好心的依莎姑娘不是普通人,她是神女!只有神女,才能创造出这样的神迹!”
依莎:“……”好吧,她本来就是神女,他们也不算说错。
于是依莎就这么成了南方部落老酋长的座上宾,成了南方部落所有人心目中当之无愧的神女,成了亚历山大疯狂崇拜的对象。
没错,依莎在菲丽丝这个小迷妹之外,又收获了亚历山大这个小迷弟!
成天两人一左一右跟着她,寸步不离。她甚至觉得她要是左手拿个玉瓶,右手拿个杨柳,是不是可以出演遥远东方华国的观音了?亚历山大就是金童,而菲丽丝就是玉女了。
此外,老酋长最器重的老巫师言辞恳切地想要把他的位置让给依莎,说着他比起她差远了,他不配做大巫师,这个位置应该由她来坐才对。
依莎微笑着拒绝了他。不好意思,她对做大巫师没有兴趣。不过还是应下了指点他和其他小部落小巫师医术的请求。
没错,南方部落的巫师兼任医生的职责。
而他们治疗病人的方式,只有两种。
第一种,就是放血。不论得了什么病,都是放血。如果放了血病还没好,那就是血放得还不够多。要是人晕过去了还没好,那就是命中注定,自求多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