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对上平民女子,他的伯爵光环从来都是所向披靡的。那些女人,只要他稍微用一点心思,就没有搞不定的。

他特别享受那些女人望着他的崇拜敬慕的眼光,这让他十分满足。

他的第一任夫人玛丽安是公爵家的大小姐,出身比他还高,从来都是骄傲的、冷淡的,从来不会像那些女人那么热情地对待他。

特曼尼伯爵选择在玛丽安病逝之后娶依莎为继妻,就是理所当然地认为她跟那些女人一样好拿捏,能一切以他为中心。

但是,昨天的婚礼,他明明对她那么温柔、那么体贴、那么深情,她却一直没有像他所以为的那般受宠若惊,而是一直礼貌地回应,淡淡地微笑,不卑不亢。

不知怎么的,依莎的表现,让他让到了玛丽安。

呵,怎么可能。玛丽安是公爵之女,依莎只不过是商人遗孀。他娶了她,那是低娶;她嫁了他,那是高攀!

所以,他让她付出些代价,也是天经地义的吧?

特曼尼伯爵想到接下来的打算,顿时心里舒服了许多,略作收拾就出了门。

“伯爵大人,早安。”女侍朝着特曼尼伯爵行了礼,问道,“我们去服侍夫人起床。”

贵族阶层的规矩,女主人是该比男主人早起的,有的贤惠的女主人有时候还会亲自下厨给一家人做早餐。

特曼尼伯爵阻止了女侍,脸上浮现出一抹显而易见的宠溺笑容:“慢着,让依莎多睡会儿,别去吵着她。”

女侍有些惊讶:“这……不太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