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明兰

其他人没有发觉,但是盛明兰是当事人,自然知道小公爷对她有意思,每日里上课,小公爷的眼神经常偷偷留在自己身上,盛明兰又不是瞎子,当然能感觉到,再加上小公爷有意无意找她说话,还专门捡人少的时候,哪里能不清楚。

“小公爷,不好意思,我以为小桃先我一步回去了。”

齐衡尴尬的笑了一下,连忙摆手表示自己不在意,又将盒子递给盛明兰。

“这是我新得的两只笔,你之前写字写的是簪花小楷,平日用笔当然都是转为此购置,你兄长那笔瘦体字,在用那笔当然不合适了,你不是老觉得自己写的不像吗,这两支笔,和你兄长书房里的样式一模一样,更难得是名匠所制,练起字来,事半功倍。”

盛明兰盯着齐衡瞧了两眼,心中也是有些感动,之前自己确实写字写的都是簪花小楷,毕竟当年练字的时候,长槐哥哥就让自己练的是小楷,写的最顺手的就是小楷了。

这些年因为思念长槐哥哥,又为了讨长槐哥哥开心,私下里经常练习,这段时间觉得字练的差不多了,记录庄学究的课习笔记,便改为使用瘦体字记录。

无他,这笔记本就是盛明兰主动帮盛长槐记录的,从盛长槐离京第二年开始,知道长柏哥哥将庄学究课业的重点记录下来,每每让赵其方带给长槐哥哥,知道此事后,盛明兰就主动把这事接了过来。

毕竟盛长柏平日用功苦读,笔记自己还需要留一份,在帮盛长槐抄写一份,日日如此,确实有些耗时,大娘子在祖母面前有些怨言,盛明兰知晓之后,自告奋勇,帮兄长记录笔记之事,有自己便可,还得了王大娘子的夸奖,有盛明兰接下此事,自己那糊涂儿子,就不用再熬夜抄写了,兄弟之情重要,科考也重要,这时间长了,熬坏了身体,可如何是好。

盛明兰怕自己记录的有错误,每五日盛家学堂休沐一日,最后一日通常课业较少,正好让庄学究帮忙参详更正,这也是庄学究看见叫住他的是盛明兰,马上就知道什么事情的原因。

也因为此事,盛明兰休沐的时候虽然还是赖床不起,但为了给兄长记笔记,上课之时听讲最为用功,就怕自己记错半分,按照庄学究的说法,盛明兰若是男子,这时候参加县试,即便是诗词差了一些,考个秀才功名不在话下。虽然让墨兰和如兰很不服气,但是却让盛紘有些欢喜,比之盛长槐在的时候,添加了几分喜爱,在几个女儿争执之时,偶尔还会看顾明兰几分,道也算是意外收获。

用兄长的字体记录笔记,也是为了让长槐哥哥看起来更舒服一些,也是为了给长槐哥哥一些惊喜,让他看看自己这些年练习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