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国梅森县大鸟转转酒吧。
几名灯塔青年坐在酒吧一角。
“你们听说了吗,戴森镇那边突然出现了一个深坑,从里面跑出来一群印第安人,把镇子里的人都给杀了。”
“真的假的?”有人诧异。
“约翰,你是假酒喝多了吧!”另外一名灯塔青年吹去了口哨。
被称作约翰的青年在众人的哄闹声中脸涨的通红,他一口把身前就被里的液体饮尽,一拍桌站起了声。
“喝个屁的假酒!我堂叔可是敢从戴森镇跑出来的,还能有假!”
“你躺叔,这都是你多少个堂叔了。”
一众灯塔青年嘲笑着。
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戴森一把将酒杯砸碎:“笑什么笑,笑什么笑?”
他的目光从周围众人身上扫过,见到他们全都沉寂了下来,这才满意的说道:“我跟你们说,那个戴森镇里印第安人一个个长大人高马大,三米多高,跑起来比车子都快,他们一拳头下去,能把人打成一滩碎末。”
“切!”
他的话,为自己赢来一片嘘声。
被众人一番嘲弄,约翰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
他咬咬牙,从口袋里掏出一沓纸钞拍在桌上。
“你们谁敢跟我去戴森镇看看,只要你们谁敢配我在戴森镇戴一晚上,我请他喝一个月的酒?”
“真的?”
“我去!”
“还有我!”
原本一个个还充满不屑的青年立刻来了兴致,兴冲冲的吼道。
他们伸手就要去抓约翰放在桌上的纸币。
但对此约翰早有防备,还不等众人伸手过来,他便将这沓纸币收起放回了口袋。
“急什么急,要是你们没陪我待够一晚上,喝酒可没分!”
“却!”
一众灯塔青年不满。
但看在富兰克林的份上,众人都不在嘲笑约翰,反而开始讨论起他嘴里的怪物。
什么三米多高的印第安人,什么能将人撕成两半的怪物,血液组成的猛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