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市斑马大道。
一辆警车在路边停下。
约翰·牛·麦考克警长带着他的伙计从车上下来。
“警长,根据报警人提供的信息称,死者是被一群野狗咬死的。”
“哦,见鬼!”约翰警长抱怨了一声:“你不要听那群家伙的,我们找个地方怎么可能有野狗,那群野狗在咬人之前绝对先被流浪汉咬死吞进肚里了。”
一旁的助手眼睛瞪大,半天说不出来话来。
两人进入了停车地附近的一处小巷中。
他们之所以会来到这里,完全是因为接到一通报警电话,说是看到有个醉鬼在一条小巷里在被群野狗咬死了。
“哼哼,今天来报警的那家伙以前就有过报假警的经历!给我等着,要是让我发现有又在忽悠,我一定要打得他屁股开花!”
约翰警长絮絮叨叨说着。
两人又走了一阵,忽然闻到空气中传来一阵血腥味。
正在絮絮叨叨的约翰警长变得脸色,把手搭在腰间,握住了手枪的把手。
“小心!”他说道。
一旁的助手做出了相同的动作,两人仔细聆听了一阵,听到咀嚼声,仿佛是有什么东西在撕咬吞咽生肉。
约翰警长脸色变得有些难看,在心中咒骂。
‘该死,居然还真是野狗袭击人!’
他撇了助手一眼,发现对方并未在看自己,脸色才好看了些许。
两人弓着腰,慢慢前行。
远处的一幕场景,进入了他们两人眼帘。
三条哈士奇般大小的野狗正趴在一具男性尸体旁,从他身体上撕扯下大块大块的血肉。
而男人的尸体,已经被吃掉了一小半。
助手猛地拔出腰间手枪,想要冲上前去,但却被约翰警长拦下了。
助手不解的看着警长。
而警长则是摇了摇头,伸手指向躺在地上的尸体。
助手顺着手指所指的方向看去,看到的是一颗人类的头颅,看到名为眼珠的身体部位依旧在转动。
但这怎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