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凌晨下晚班就去同学家蹭脱单酒,早上十点才被扶回来,躺到现在,啧啧啧,酒味真难闻,幸亏没吐,省得我打扫。”作为打游戏嫌弃女同学菜而不肯带的直男,李晓明捏紧鼻子,毫无替姐姐遮羞的念头,跟余贤吐槽道。
熬夜和酗酒,让刚清醒的她看起来像个邋遢孩子:头上这里翘一撮毛,那里歪几根发,身前身后的发梢明显被压得分叉;粉红兔头睡衣没换,衣扣还扣歪一格;双足套的鞋更没章法,一脚是冬天棉拖,另一只踩着夏天凉拖,露出大半白皙粉嫩的脚丫。
“哼哼,我听到了哦。”李华没转身,长腿往地板一瞪,撑起椅子前脚,脑袋往后仰着,余贤和老弟倒立影像出现在她视野中,杏眼半睁半闭,
“你个小菜鸡,估计喝两杯就躺了,跟阿飞找那个新男友一样,害,真吹瓶还得看你姐,今早那场,只有我一个没吐,才18度,小意思……”
喝得比我还狠啊!余贤至今方和唐楞严偷喝过不超过12度的啤酒。
他拍拍李晓明肩膀:“找找水果之类的,剥点喂你姐去,我去倒些开水。”
李晓明正如老姐所说是滴酒不沾的雏儿,余贤干脆吩咐下去,省得像自己初次醉酒时,一脸茫然的余九畹在旁边查百度。
“我睡前喝过热水了……不用倒那么多,头不痛,只是脑壳反应有点慢……”李华摆手拒绝余贤端来的水。
余贤闻言放下水壶,只剩右手的水杯:“你喝的是这杯。”
“额……”手腕敲了敲前额,李华苦着脸,企图证明意识的清醒,目光移到小木桌上的本子,救命稻草地抓起向余贤一送:“诺,我才看完潇湘写的小本子,可有意思了——那股浓浓的老言情味,你看看就好,别说……噗!”
勾起本子内容的记忆,李华话还没说完,身子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没形象的大笑。
余贤没去接,水杯落在桌面,等李华情绪平复,早有预料道:“写的是小两口你误会我,我误会你,大闹一场再和好,和好之后又轮回,亲戚有事没事来刁难的老套路老剧情吧?”
“她q上发给你看过了?”
那文艺少女的心思还不好猜?不弄三角恋,传统言情路子只能在无限误会和亲戚挑刺中选择,毕竟狗粮文近几年才在网文流行,不太接触的宁潇湘自然写不出。
她能根据《朝如路人暮成友》现有情节想出有看点的灵感实在难能可贵,但脑海中的灵感与网上连载上万字小说之间的鸿沟,没天赋的人不经大量练习很难跨越。
宁潇湘写就的小本即是明证。
开头洋溢着新颖和细腻,仿佛承载着母亲对怀中胎儿的期待;写到中间发觉略带枯燥,不论如何尝试,自家娃的表现始终不如心意;结尾显然草草结束,恨不得早早切断这死鬼的监护关系,任其外出自力更生,眼不见心不烦。
“她说这本不满意,还要写第二版哩。”李华缓和过来,小口呷杯里的水,“要不是怕你等急了,她大概要涂改到满意为止才送来。”
“其实开头的灵感才重要,我已经写进去了,你先别和她讲。”余贤送送肩,“让她慢慢写吧,等怎么也写不满意,或许就放弃了,抛之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