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会想,如果我们不是在这个世界遇见,阿默或许就不用受那么多苦。可是我还是不想放阿默走,因为我一辈子都离不开这个世界,我想把你留在这。你以前信仰基督,你说是不是耶稣觉得我活得太不自由了,所以专门把你送了过来?”
亲吻下巴。
“阿默,你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突然问你名字吗?杨瑾问我是不是对你一见钟情,我说是。你也不信吧。可是我从最初的时候,就认出你了。你和这个世界的所有人,都不一样。阿默看着这个世界的眼神,就像在看电影,仅仅是旁观,从不参与。所以迫不及待想拉你进来,想让阿默的眼睛里,只看得到我,然后我成功了。”
枫无凛一直不疾不徐地说着话,声音平静又温和,低沉悠扬得极为动人,和他眼中充满戾气的血红色截然相反。
他已经很久没有说过这么多的话,原本他自己就是非常寡言的人,平时能不说就不说,天性凉薄决定了他对大部分事物都不上心,然而对着风默,无论说多少都是不够的。
只是因为风默喜欢。青年每次听到他说话,乌黑的眼睛专注又明亮,哪怕是生气了都会很快开心起来。
在别人面前他可以桀骜不驯,可以暴戾恣睢,可以不近人情,但是阿默怎么能跟别人一样?他值得最好的,值得所有的温柔。
枫无凛俯下身将青年小心地抱进怀里,动作珍重又缓慢。
他连相信耶稣那种话都说出来了,还有什么是不能说的?
风默一个人跋涉了那么久才来到他身边,还什么幸福都没有享受过,还有那么多事情没有做过,他不能让青年就这样潦草地结束这一生。
“阿默,该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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