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报告单上的日期是在十多天以前,从医生的诊断报告来看,那已经不是倪春雨第一次就诊了。

甚至不是她就诊的第一家医院。

换句话说,倪春雨早就知道自己得了不治之症了。

换到第一人民医院之后,检查出来依然是同样的结果。

她实际上根本不需要再做第二次复诊,那早已经是板上钉钉的结论了。

在第一次发现“密室”的时候,倪春雨就曾被怀疑过自导自演。

因为无论是案发现场还是她的几处伤口,都太过“干净”了,李澄心一个醉酒到神志不清的人,理论上是不太可能造成那样平整的伤口的。

等倪春雨被检查了伤口,确定不是自己可以造成的,她的嫌疑一度被摘除。

直到后来,“密室”不成立、发现微型摄像头、案发现场遇到逃跑的黑衣男人、李澄心指缝里没有血污、被下药意识不清晰手不稳、倪春雨手指里有黑衣男人的皮屑组织……

重重线索和证据堆叠下来,嫌疑便被彻底转移到了那个黑衣人身上。

倪春雨因为受害人的身份、自身的求生欲,以及下次复诊的约定,也没有再进入怀疑名单。

若将她也一并列入怀疑名单,那结果无疑是有些匪夷所思的。

什么人会愿意损失一根手指、拿自己的性命作为代价,只为去陷害某一个人呢?

她跟李澄心的恩怨理应远没有到这样的地步。

但如果她早就知道自己必死无疑呢?

她自己未必会主动策划出那样的计划来,但如果另外有人拿出能让她心动的报酬,一条迟早要逝去的性命拿来做赌注,似乎也没什么不可以。

而挣扎、旺盛的求生欲也可归于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