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是一名猛将,懂得一些排兵布阵之道,至于阴谋诡计、决胜天下是不可能了,但做个先锋妥妥的没啥问题,这用处大呢。
举鼎之事,明知不可为也要为之,这份忠心,足以让嬴荡感动。
他现在的伤势,就怕现在的医疗手段难以医治,只能寡人这个外科圣手亲自去看看。
“走,带寡人前去。”
白庆领命,又有三个什长护卫,总共四十名秦军锐士,举了灯盏,去往孟贲处。
进到里面,正有几个先生在发愁,孟贲还是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比起白天,是进气少出气多,耽搁了一个下午,依旧如此,问题怕是严重了。
嬴荡过去,翻开他的眼睛,看了一眼瞳孔,还是颅内出血,这样的情况,不做开颅手术是不行了。
孟贲身体强壮,放出脑中淤血,多半是能活下来的,不过在这个年代,去哪里找开颅的工具呢,就算画了图纸,令人现做,也来不及了。
对了,黄帝内经不是记载有火针疗法,专门治疗伤寒类的疾病,或许这火针就可以。
“金针有吗?”
几位先生看了半天大王的做法,觉得很专业,又感觉全然不知道他要干嘛,现在这样问,更是一头雾水,难道大王要亲自医治?
这如何使得,平素里只听大王杀人,还从未听过救人。
他们畏惧嬴荡,心里想,嘴上可不敢说,手底下行动也很快,不多时,拿来一个皮革做的包裹,打开来,一根根的金针由细到粗,整齐排列开来。
金针,并非是黄金所做,而是铁制,这个时候已经开始出现铁器了,只是不能够大面积应用,嬴荡从中找了一根最粗的,大约有小孩手指一般粗细。
这么粗的,日常根本就用不上的,掏耳朵都不舒服,这几个先生还真准备了,这能干嘛,估计是能防身吧?
他回想了一下以前的课程,之前在读书时没少在死人身上下功夫,工作没几年,就成了医院的外科圣手,尤其是对于脑肿瘤这一块,是本市的十大青年才俊,这样一个小手术,还是应付的来。
“拿烈酒来!”
火针是将金针烧红之后,迅速刺入穴位内,这种方法对于其他部位也算不上可取,有烧伤的隐患,放在大脑更是不成了。
这么粗的金针烧红,插入人脑,很容易就会造成脑死亡,这就不是救人,而是杀人,所以他才选择用这烈酒。
这几位先生虽然不明白嬴荡到底要做什么,但他们久在军中,医治过不少人,也知道烈酒去污这个道理。
很快,烈酒拿来,将金针消过毒,又用火烤了一遍,嬴荡握紧,找准位置,用力刺入孟贲脑中。
人体骨骼坚硬,这样一来,他大力士的优势就显现出来,金针被他慢慢刺入了进去,几位先生瞪大了眼,都认为嬴荡这是在杀人,而且还是一种古老的刑法,一个个都吓的寒蝉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