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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相对简单一些,一群编辑纷纷看向了历史频道的同行:那些人经常审核历史穿越文,肯定这方面知识比较丰富吧。

其中一个历史类的编辑站起来:“应该是古已有之的吧,至少一千年以上。当然更早就不好说了。”

顾莫杰眉毛一挑,似乎抓住了一个可笑的错误。

“你是说,至少一千年前,就有版权费一说了?有证据么?”

历史编挠挠头,想了想:“有,原先审过一本唐宋时候的穿越小说,还是个大神作者写的,他和我交流的时候给我看过原始证据,那个年代的人在社会商务活动中,就已经给‘润笔’或者‘润格’了,只不过不叫稿费或者版税这种现代名词。”

顾莫杰一听就笑了:“润格等于为著作权所支付的费用么?你在开什么玩笑!你这个工作是怎么做的!”

“怎么?有什么不对么?润格就是稿费啊,顾总该不会是不懂古文吧。”一群小文艺叽叽喳喳地窃窃私语,八卦之火猛冒,似乎为抓住了大领导的无知而窃喜。

“润格当然不是著作权使用费——别以为我是咬文嚼字,也别以为我不懂古文。如果对照古籍证据,仔细考究唐宋时候那些需要支付润格的场景,往往是在作者亲笔题写了字幅、画卷、或者手稿的时候。也就是说,这笔钱是付给题词题画的人、用于买手稿原件的钱!换句话说,润格只是相当于今天大家问书法家或者画家买字画原件的钱,不包括复制印刷权所应支付的钱——在那个时代,买走原件和手稿之后刻稿翻印,是不要钱的。不然为什么我们没见过以翻印复制品的销量为依据的‘润格’?”

顾莫杰这么一说,大家顿时反应过来了。

好像真是这么回事?

古代的润格,从来没听说过按照翻印销量给钱的。如此说来,充其量只能算是一笔“买断稿酬”,或者更有可能是“买原件的钱”。

“知识产权”这个属性,貌似在古代确实是不存在的。

可是,顾总费那么大劲说这些,究竟图个啥呢?在座诸人的内心更加好奇了。

“如果我们看历史,知识产权‘按复制销量分成收钱’的概念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应该是古登堡发明现代意义上的印刷术之后出现的。”

“为什么是这个时候出现的?!”顾莫杰前一句话刚说完,这个问题已经在大家心中冒了出来。

顾莫杰看大家的表情都知道,所以,他也不需要设问了,直接报答案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