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饭马大梅按照林娇娇说的,熬了猪肉红薯粥,搭配腌的咸菜,一家子咕噜咕噜的喝完了,猪肉粥可真好喝啊。
马大梅想起剩下的猪肉,对林娇娇道:“娇娇,一会儿你去城里,给你四哥送五斤猪肉过去,顺道问问他,上个月要给公中的钱,咋没送回来。”
林娇娇的四哥林安梁,是宁水生产大队唯一一个在城里上班的人,林安梁自从娶了城里媳妇胡梦月之后,就被老丈人从镇上给弄到县城里去了,村里不少人都羡慕林安梁,不止是村里人,林家的几个兄弟也很羡慕。
原身更是如此,不过林娇娇本人倒是没啥感觉,现在在城里当工人很吃香,但这场运动过去后,个体户兴起,工人的待遇就没之前那么好了。
林老头也道:“现在暑假了,把金宝也接回来玩一阵。”
金宝是林安梁的儿子,今年六岁了,原身的记忆里,林金宝是个被父母宠爱的熊孩子,原身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为了讨好四哥四嫂,回回进去城里都表现的很喜欢林金宝。
“爹,还是别了,家里已经这么多孩子了,金宝四哥四嫂又宝贝的很,接回来了要是和侄子侄女们打架了咋办?”
现在教这些孩子已经很累了,要是再来个林金宝,林娇娇头都要大了。
“就是啊,爹,上次四弟妹怪我们没看好金宝的事,您给忘了啊?”
“还是别接了,家里这么多就已经很吵了,再来个那不得闹翻天。”马大梅虽然有些想念小孙子,但闺女说了不接,她肯定是要站在闺女这边的。
林老头看了看自个的老妻,又瞅瞅闺女和几个儿媳,“行吧,娇娇你一会儿跟我去大队长那开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