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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印当然很深,脚印深是因为方别很重。

方别不重,重的是他身上两百斤的背篓。

山路崎岖,少年的脚步却很稳,他可以轻易做到很多人做不到的事情,就好像是吃饭喝水一样轻松自如。

就好像颜玉所说的那样,他忘记了几乎所有之前的事情,但是只有身体的本能是无法遗忘的。

他以前应该是很厉害的人。

有时候方别也会这样想。

但是再怎么想也想不起来,于是就慢慢学会了不去想这些。

二十里的山路,背负两百斤的木柴,方别只需要用一个时辰就能够走完。

哪怕说身上不可避免地汗流浃背,但是远远望见西木镇的边缘,方别心中还是挺高兴的。

两百斤的木柴当然不可能零卖,不过少年也不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他将背篓放在相熟的烧炭工那里,倾倒而出,然后就等着清点报酬。

没有劈好的木柴是一个价钱,劈好的木柴又是另外一个价钱,而木柴再烧成又轻又干净的木炭,又变成了一个新的价钱。

两百斤劈好的木柴,一共是四十文钱。

握在手中有点轻飘飘的感觉。

毕竟那样重的东西换来这样轻的东西,怎么想都有点亏。

不过方别却有些安心理得。

毕竟木柴这东西,真的是漫山遍野都是,只要肯卖力气去砍,真的是多少都能砍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