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别这样想着的时候,自己也已经紧跟着跳上了城墙,两个人事实上的时间差距只有三到五秒,但是距离差距却足足有数十米之远,只能说真气涌动之间所做出的速度爆发,甚至要比百米冲刺的运动员更加恐怖。
不管怎么说,运动员不会飞也不会武功不是吗?
看着远方的红色大鸟,方别从背后再次抽出一根铁管,架在身前瞄准。
至少这一次,宁欢没有办法再用蚀骨剑来格挡了。
少年战斗的时候,从来都是全副武装而来。
以这个时代的科技和冶金技术,并没有办法制作出来足够精良的现代步枪,不过火铳这样的初级火器确实已经发明出来了,前置装药,单发,没有膛线,弹道飘忽,可以说实用性极差,同时代的西方的阵列步兵,正在进行着排队枪毙的行为艺术性质的表演,就是因为子弹出膛之后基本都是布朗运动弹,能打到哪里皆凭天意。
方别身为有现代灵魂的男孩子,对于火器的热爱基本上是贯穿灵魂的。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武功再高,一枪撂倒。
虽然说在萍姐身边时间长了,方别逐渐发现,对于这个世界上的顶级高手,火枪事实上并没有什么用处,因为火枪有致命的弱点,第一就是不好瞄准,第二就是太慢了。
不好瞄准很容易理解,毕竟习武之人来去如风,战成一团辗转腾挪的时候,火枪和弓箭其实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当然,火枪可能比弓箭更快一点,但是真正的武林高手所使用的强弓硬弩,事实上和这个时代的火器相比,并差不了太多。
瞄准才能发射这是火器的基本要点,但事实上,对付快速移动的物体,瞄准基本上是无用的。
就好比如果一只猛虎在三十米的距离下向着你快速冲刺,对于老虎的速度来说,三十米差不多就是两秒钟的时间,两秒钟你想完成拔枪瞄准发射的动作,差不多老虎的嘴巴已经把你的头给含住了。
而对于武林高手而言,他们的速度比老虎更快。
第二个致命的弱点就是火枪太慢了。
不是火枪的子弹速度太慢了,而是在真正战斗中,方别和宁欢战成一团,哪里还有机会拔枪给对方来上一枪,这又不是两边拼刺刀,我一拉枪栓一枪就把你给轰了。
你有掏枪的功夫,那边宁欢就有功夫把你的脖子给斩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