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手套三千两,一口价。”
薛铃在旁边看的怦然心动。
是的,一只能够抵挡住削铁如泥的匕首的手套,居然只卖三千两。
如果是的,仅仅是如果的话,薛铃有三千两白银绝对会毫不犹豫地买下,这样自己以后练习劳力士的软剑剑法的时候,就不用了再担心自己的手指和自己分家过了。
但三千两,真的只能想一想了。
毕竟大周朝正一品的太师一个月的俸禄不过是八十七石米,一两银子差不多丰年差不多能买两石米,也就是说太师一个月俸禄四十三两五钱银子,一年是五百二十二两银子,需要攒六年不吃不喝才能够买下来这个金丝手套。
当然,一个太师一年下来收入肯定不止这五百二十二两银子,但是这个金丝手套是真的很贵很贵了。
以现在薛铃每个月四钱银子的月钱来算,这三千两银子要让薛铃自己不吃不喝干上六百二十五年才能买起。
果然工薪阶级就是命苦。
在薛铃在一边眼热的时候,方别自己已经不紧不慢地开口了:“能让我试一下吗?”
红狐看着面前这个猴脸的客人:“不行,这是贵重的物品,在您付定金之前我不能给您试用。”
“定金多少钱?”方别问道。
“定金五百两。”红狐果断回答说道。
嗯,太师一年的俸禄,薛铃在一边心中说道。
果然江湖中人都是很有钱的吗。
方别则笑了笑:“那么我不试了,我请狐狸姐姐你试一下。”
“你还戴着你这个宝贝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