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起最终让它变成了自己的日记本。
一个只在他爸眼皮子下面使一使,方便周起得到父亲的表扬,却绝不带去学校,免得被同学们嘲笑过时的笔记本。
周起打开笔记本。
第一页,就是一篇稚嫩的小作。
“4月17日,星期三,晴。”
周起甚至给他的小作加了一个标题。
叫《我的朋友》。
写的内容却是:
“我最讨厌简蔻了。她就只知道讨好大人,打我小报告,讨厌死她了,爸爸妈妈就知道表扬她,切,成ji好了不起啊!大家都只会围着她,而我不会,我才不会和她当好朋友!”
那时候小周起应该还不知道成绩的“绩”怎么写,所以用拼音代替了。
周起想,简蔻刚刚出现在他童年的前半年,他和她的确是朋友。
他也的确想和她成为好朋友,否则又怎么会在日记第一篇,用《我的朋友》来描写一个不是他朋友的小女孩呢。
可讨厌也是真的讨厌。
那种讨厌,应该更倾向于嫉妒和不安。
嫉妒她得到了他爸爸妈妈的偏心。
嫉妒她的好成绩,好人缘,并且敏锐地从嗅出了一种让他觉得他和简蔻不平等的不安。
“8月20日,星期六,晴。
《海边游记》
简蔻太讨厌了,她竟然让我帮她穿鞋子!
我又不是她的用人!平什么啊!”
依然是错别字漫天飞的一篇日记。
周起有些想笑。
其实多少还记得,小简蔻当时是被海蜇一类的东西给蛰了。
倒不是真的让他帮忙穿鞋子,就是抽抽搭搭的时候,很自然地抬了一下脚。
周起的笑只是稍稍浮现一下,就收敛了。
他当然没有帮她穿鞋子。
不但没帮忙,还倍觉屈辱地推了她一把。
小简蔻坐在地上,太错愕了,以至于忘了哭。
她看着他,眼睛圆滚滚的,像一只小奶猫。
周起继续往后翻。
他写日记其实并不勤。
说是日记,实际上只有情绪来了,才会往上面记上几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