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剑”

另一种,他不怕被人抢,更不怕被人惦记。

最后一种,他没钱。

不过因为顾牧经历过很多厮杀,长枪上有过很多亡魂,不知不觉,他身上有一种杀伐的气质。

这种气质,让他有别于一直生活的安稳,偶尔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掐架,但手上没沾过人命的普通人。

其实有杀伐气质的人,在京城并不少见。

但没一个好欺负的。

敢惹这种人,轻则以卵击石颜面扫地,重则连累家人被灭满门。

他们看着带着鬼面面具的顾牧,毫无疑问,他是第二种。

总归识相的普通人多,但总难免有一两个不长眼的疯子。

就有一个脸上有刀疤的亡命之徒,突然走过来,横在顾牧面前:“百两黄金?给爷交出来!”

他手上拿着一把砍刀。

对他来说,命不重要。

拿着钱,去酒馆喝酒,去妓院泡妞,去赌场赌钱才重要。

他从小到大,很多次几乎快死的时候,他都活了下来,反而他身边的朋友都死的七七八八的,除了满身的疤痕,他就是活得好好的。

但……

刀疤男刚在顾牧面前站定,另一边脸上就多了一道鞭痕,刚好与他之前的刀疤对称。

鹭小尧自小混迹江湖,什么样的场子没镇过?

一道长鞭甩出第二下,将刀疤男锁住,然后手在空中抡了一个半圆,将刀疤男抛下空中,又重重的砸在地面。

最后踩在摔的晕乎乎,一时半会爬不起来的刀疤男的脸上,走了过去。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尽管刀疤男想抢的是顾牧的钱,却根本就不值得顾牧为之出手。

顾牧打算的果然没错。

只要利用的好,鹭小尧会成为他一把锋利的剑,无坚不摧,指哪杀哪。

他当然不缺能为他卖命的死士。

但他缺能为他在江湖开疆辟土,行风作乱,好让他趁乱崛起的,听话又有能力的人才。

鹭小尧再次收起长鞭,弹了弹灰白色麻布衣裳上大写的“穷”字。

“百两黄金……啊不对,大夫,请跟我来。”鹭小尧嘴角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

鹭小尧的院子里。

死士打听的情报果然没错。

因为她的院子里,晒了萝卜干,井水边,还有洗好的红萝卜。

几只被割了喉咙的大公鸡躺在角落里,有一只被剃干净了毛,似乎正准备被院子的主人煮了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