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胜走着环顾四周一圈,能喘气的还有二百多个。
“我等没有辱骂主公洛北军的威名吧?我们希望这场大战后正式加入洛北军!”
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单膝下跪问道,上身赤裸,一块黑血烂布缠着小腹,脸色惨白。显然是失血过多。昨晚就被敌人长戟刺破了肚子,肠子都出来了,可他咬牙将肠子塞回去缠上布条坚持参加了接下里的每场战斗,硬是又斩杀了十几个敌人。
自从驻扎洛北镇后,潘胜的兵马就被称为洛北军。洛北军空闲时帮助村名修路耕地,维护周围治安,战斗力很强,常常一个百人屯就撵着洛北附近上千流寇逃窜,又加上老兵有打败吕布、破虎牢关、救天子三大战绩,且入伍条件严苛、待遇丰厚,已经是很多人做梦都想加入的军队。
潘胜也单膝跪下,轻轻扶起小伙子,环顾聚集上来的人群,抱拳扯着嗓子大喊:“诸君是真英雄,不曾辱骂洛北军威名,早已是洛北军的一员了,是洛北军的骄傲!”
“我是洛北军的一员啦!”小伙子流着泪,却十分欢喜,惨白的脸上多了一丝红润。
“我现在就是洛北军士兵啦!”小乙吃惊环视四周,生怕自己听错了。可大家我笑容与眼泪告诉他没有听错。
“哦、、、”
人群沸腾,欢呼声响起。
不知怎么的,潘胜也激动得流泪了,扯掉身上长袍大喊:“授军旗!”
使劲将长袍撕开,小心用剑裁剪一番,勉强弄出一个方块,然后咬破手指在上面写上“洛北军第十二营”这七个字。
长袍在之前的战斗中早就染红了,这七个字并不明显。
可这不重要,就是想用血写,不管看不看得清都要写。
王明月立刻明白了这是要做军旗,小跑着从不远处的地上捡起一根长枪递了过来,并将自己缠头发的绳子解开一并递了过来。
秀发飘散,却没有心情靠近闻那一缕发香。
潘胜接过长枪和绳子,将血布系在长枪上,然后高高举起左右晃动。
所有人看着这面军旗颤抖。
“洛北军第十二营校尉车宽接旗!”
“诺!”车宽上前单膝下跪,颤抖着双手接过军旗,然后缓缓站起,已是泪人。
烂布缠着小腹小伙子慢慢走到军旗下面,抬头凝视,两行泪水从眼角滑落,带着笑容慢慢闭上了双眼,后仰着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