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吃了,肯定也是个恶神。
“世间万物平等!”
随庆其实关注着徒弟这一边,闻言,放慢了骆驼的脚步,“在人的眼中,世间万物俱可收为己用。但在万物和自然法则中,‘人’也并不高级多少。
百禁山是妖族的地界,我们修士,可以用妖兽的皮骨、内丹炼器炼丹,妖族也认为,修士的金丹和元婴是好东西。
甚至修士的血肉,也因为灵气的冲刷,而鲜美甜嫩。
二脚部崇尚的是妖神魔牛,他们自认为有魔牛的血统,吃人,最正常不过。”
“……但世间万物怎么可有平等呢?”
想到跟她签下大德之契的青主儿,陆灵蹊问师父,“我们的衣食住行,好像都取自万物。”她看了看正骑着的骆驼,“就好像在它眼里,我们就是主人。”
“那是因为它无智。”
随庆叹了一口气,“人因有智,才成万物主宰!”
可惜啊!天生万物以养人,世人却犹怨天不仁!
“相比于万物,人是天道的宠儿不假,但也偶有被天道更为眷顾的妖族、灵族,他们化形时,会自动选择更加契合天道的人形,才给了世人错觉,觉得人族高高在上。”
有些东西,需要徒弟长大后,慢慢的体悟。
“在妖族,无智的同类亦是可杀的,世间法则,其实真正说起来,就是从林法则,弱肉强食的法则。但有些东西,比如灵族,却生来平和,没遇到则罢,遇到了……”
随庆顿了顿,“林蹊,为师希望,你能以平等心对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