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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魏破天心中,几千子弟兵的价值,要比一把名枪贵重得多。

夜瞳看着他,似笑非笑,道:“不带着它跑吗?”

魏破天叹一口气,将暴风雨还给夜瞳,道:“拿几千兄弟的命换一把枪,我做不出来。再说,这枪就是给了我我也用不了,何必呢?”

“你倒还有点良心。”

“暴风雨不是狼人的名枪吗?怎么会在你手里?”

“新世界开拓是整个永夜的大事,议会觉得狼人需要参与,就让他们参与了。而我要防着你们那几个所谓天王,需要把好武器。我一直觉得暴风雨不错,很适合我,就跟狼人借来玩几天。”

夜瞳说得轻描淡写,魏破天却听得心中暗惊。能够拿到暴风雨,意味着夜瞳在永夜议会的地位,甚至比狼人全族都要高些。

而她自称有暴风雨在手,就能无惧天王,实是有些不可思议。毕竟她还只是荣耀侯爵,距离天王差了十万八千里。不过魏破天也绝不认为她只是吹牛。只看永夜议会放心让她带名枪出现在前线,就知道永夜大人物们对她的信心。

有暴风雨在手,帝国在前线众将,恐怕无人是她对手。

夜瞳看出他的心思,淡道:“放心吧,只要天王不出手,我就不会动用暴风雨,那样的话,仗就打得太没意思了。好了,时间耽误得够多了,你滚吧!”

魏破天怀着满腹心事,率领着魏家私军离开。

黑暗种族免不了有些小小刁难,比如说把靴子都算成是战甲的一部分,所以许多战士是光着脚离开的。不过些许磨难,和能够活着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一众私军战士对魏破天宁要兄弟不要名枪的做法,也是感激涕零,完全死心塌地。

帝国前进基地,宋子宁正对着地图皱眉苦思,对窗外传来的厮杀声充耳不闻。这时一名参谋跑了进来,道:“宋帅,敌人伤亡已经过半,就快要撑不住了!我们左右两翼的部队已经包抄到位,这次的狼人,一个都别想跑!”

宋子宁却没有丝毫喜色,双眉越锁越紧,自语道:“是啊,这次的狼人,这次的狼人……为什么突然会有狼人?为什么只有狼人?!”

这时门外响起一阵急骤的脚步声,人还未到,魏破天的大嗓门就先响了起来:“子宁,我回来了!你猜猜看我遇到了谁?”

不等宋子宁猜,魏破天这个急性子就兴冲冲地道:“是夜瞳!千夜的老婆啊!”

“夜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