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高楼林立、街道宽敞整洁的新城区不一样,西寺区鱼龙混杂,街头巷尾各种小偷小摸、打架、抢劫等等屡禁不绝。
能在这样的一个地方闯出名号,朗熠的凶悍可想而知。
据说他打起架来,就跟一头疯狼似的,完全不要命的架势,极其可怕。
其实班上真正见过他打架的人不多,但实在是威名太甚,以至于在全班、乃至整个十三中,朗熠都是一个从来没人敢招惹的存在。
长期以来,朗熠一个人独占一个两人座位,基本上没人敢靠近他现身之地的三步之内。
好在他也不是经常出现在学校的也就是了。
十三中的老师们对朗熠这个人,也是又爱又恨。
十三中是西寺区的菜市场中学,教学质量极其一般,附近但凡成绩好或者是家里有点儿能力的,都想办法把孩子送到其他好一点的学校去了。
留在十三中的,大部分都只是想要混个高中文凭,唯一剩下几个愿意学习的,也由于各种条件限制,能考上个大专就算得上了祖宗积德了。
要能考上个二本,照片至少能在学校的光荣榜上待上好几年。
半大的中二少年,没有一个奋斗的目标,闲散地混日子,闲着闲着自然就想惹事,因此各种打架斗殴事件层出不穷,甚至还发生过跟校外的社会不良青年的大型械斗事件。
可是自从朗熠来了十三中之后,校园风气大变,居然清净了许多。
原因是朗熠这个人极其护短,既然他在十三中上学,那十三中就是他的地盘,本着我的人只有我自己能欺负的原则,但凡有人敢上门来欺负十三中学生的,朗熠必定会出手将对方打得屁滚尿流。
据说他最厉害的一次,是他孤身一人,手无寸铁地勇斗一群手持西瓜刀和钢管的小混混,打得对方倒下一大片,并且逼得混混头子哭爹喊娘地发誓再也不敢踏入十三中的地盘半步。
从那之后,朗熠就在十三中奠定了他无可撼动的校霸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