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你。”我说罢,站起身,和雨晴一起离开房间,走到厨房。
在我们的分工合作之下(其实我只是负责洗米、洗菜、端碗筷等没有技术含量的工作),饭菜不一会就做好了。雨晴把饭菜端到饭桌上的时候,我随意地和她聊起来。聊着聊着,我不经意地提到了张觅。
我想把张觅今天找我的事,还有他跟我说的事,原原本本地告诉雨晴,因为此时此刻的我,对雨晴已是百分之百的信任,没有丝毫的怀疑,换句话说,我已确信张觅今天说的事,全部是谎话,全部是笑话。
“对啦,”我的语气很自然,“今天张觅找过我。”
“哦?”雨晴望了望我,“张觅?他找你干啥?”
“他跟我说在他珠海见过你。”
“是呀,”雨晴点了点头,一边把盛着秋刀鱼的碟子拿到饭桌上,一边说,“那天我在街上碰到他,他说……”
我说:“张觅说是在酒吧见到你,还说……”
我话没说完,忽然“砰”的一声,雨晴手上的碟子掉落在地。
我吓了一跳,半秒后反应过来,问道:“你没事吧?”
雨晴也微微一惊,脸色稍微变了一下,她定了定神,缓缓地摇了摇头:“没事儿,手滑了一下……”
为什么在说到张觅在酒吧见到雨晴的时候,雨晴手上的碟子会掉落?真的只是手滑了一下,还是由于紧张所以手颤抖了一下?
靠!我这是干什么?又在怀疑雨晴吗?tnnd!
我走过去,蹲下来,一边把碟子的碎片捡起来,一边问:“你没被伤着吧?”
“没有。”雨晴摇了摇头,接着关切地说,“不要用手捡。我去拿扫帚。”
我当时心神有点乱,雨晴话音刚落,我的手就被碟子的碎片扎了一下。我“哎哟”一声,只见左手食指被划了一道口子,鲜血直流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