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东西的人就是不一样,说起话来也这么文绉绉。”雨晴嫣然一笑。
我也笑了一下,接着长长地叹了口气。雨晴不再插话,收起笑容,认真聆听。
“这戒指是我以前的女朋友送给我的。她是我的初恋,也是我目前唯一的一个女朋友。她叫何晓薇。”
“何晓薇?”雨晴忍不住说道。
“是的,跟你同姓。”
“嗯。”
“我跟她相识在是三年前,2003年的11月25日。11月25日,也是我跟你初次见面的日子。真的好巧,好像冥冥之中,一切都安排好似的。”
雨晴稍微把头低下,轻声说:“你还记得呀?”
她的意思是“你还记得你跟晓薇相识的日子”,还是“你还记得你跟我初次见面的日子”?不管了,当是后者吧。
“当然记得呀,才十多天前的事嘛,我又不是失忆。对啦,那天在万佳的餐厅里,你捡到我丢的钱,干嘛要还给我呢?”
我本以为雨晴的答案是什么“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要”或“花捡回来的钱,不会感到快乐”之类的,没想到,她的回答却很有意思。
她想了一想,说:“如果没把钱还你,就不会跟你认识了。”
我呆了一下,还在想她的话,她又说:“能认识你,比捡到一千张一百元、一万张一百元,还要好。”
她的话语是那么的真挚,让我在一刹那间,内心感到无比温暖。我没有说话,她也没有说话。我们就这样在温馨的气氛中沉默了几十秒。终于,雨晴轻声打开了话题:“后来你跟何晓薇怎样了?”
于是,我把我跟晓薇的故事,粗略地告诉了雨晴。虽然我说得很随意,很多细节都没有提到,但至少已把我跟晓薇相识、相恋、分手的整个过程说清楚地说了出来。记得以前有人跟我说过,不能对现在的女朋友说自己跟以前的女朋友一起发生的事,因为女孩子总是小气的,尽管口上不说,但心里会嫉妒,会不舒服。
那么我把我跟晓薇的故事全部告诉雨晴,是对还是错?我不知道。告诉雨晴,应该没关系吧,一来她现在又不是我的女朋友(现在不是?难道以后会是?);二来我总觉得她不是那种小气的、心胸狭窄的女孩子。然而虽然这样想,但把整个故事说完以后,我却有点后悔了。不知雨晴在听我说我跟晓薇的故事时,心里是怎样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