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你讲的话我认同。”他也希望钱别越来越多花不完,然后带着林晨和小丫头两人到世界的尽头去过简单生活,然后看她们天天低眉顺眼的……不过那样可能也没什么意思,还是保持原状。目前是很好,但就是因为太好了,所以总感觉生活在虚幻中;每天早晨醒来都需要回忆一堆精彩片段,才能让他和现实重新接轨。
第二天上午起床不久,林欢接了两个电话:两位老丈人的电话在同一个上午内打来。
“爸,我下星期去北欧……”这句“要去北欧,可能会待上一阵时间”已经跟不同的人说了至少十回,如果再不赶紧走真的会累死!如果走不了更惨,解释没走的原因也同样会累死。这句开场白过后才进入正题。
夏春秋对林欢大手笔的捐地行为表示出的惊异多过感激;觉得这种做法不大恰当,但一口气送给学校的12亩地比目前拆掉院落和两幢旧楼所占的面积还是大出一半。多出的六亩地经济学院除销售外有权对其用途自行处置,因此可以多起两幢家属楼缓解燃眉之急,再加个凉亭草皮健身步道之类的。原先的设计又要推翻重来。
况且木已成舟,他也就代表学校向他致谢,他个人也无奈地对这份厚礼表示感谢。又重新真正了解一回他工作性质的合法性,才明白过来是上市公司里的主要负责人之一,释然了些。心里又怪自己古灵精怪的女儿干吗要指使女婿瞒住身份?至于要对他女儿好点这类的话就没讲:对丈人丈母娘那么大方,对自己的女儿不可能苛刻到哪去。况且他们家丫头的脾气他最了解,她不欺负别人就不错了。
和林远啸的童话就简单得多。大概从林晨那了解过,他只让他一路小心。林欢称是,让他放心。心下惭愧,自上回去美国回来就给他老人家(对了,不能说他老)通过两次电话:一次是回到上海时报平安;一次是这次,两次还都不是自己主动打的。
还不到11点高强就来敲门说该出发去吃饭。
“你太心急了,这样人家会看不起你的。”林欢劝他回头。
高强头也不回,“走过去时间就差不多了。”
在一天内连续光临两次酒店有个好处,店家很容易就把你定位到熟客级别,如果再像前一回点那么多菜,直接要张卡都不是问题。还有就是感觉也比较奇特,或者说尴尬。一进大门就看到一整间的服务员偷瞧着高强窃笑,钢琴声的节奏似乎也不和谐了两秒。现在才11点半过一点,真不知该现在点菜还是真的等到两点再点。
林欢在家被侍候习惯了,每天早中晚三餐准时量又足,今天懒得下楼吃早饭,现在已饿得七晕八素。坚持要了一盘什锦炒面先垫底,吃着心里也默默念着家庭的温暖。一天三顿饭看似简单琐碎,日复一日的做绝对配得上伟大两字。社会上有很多伟大的报导基本都扭曲了伟大的本质,几十年如一日的家庭主妇群体从没被公开称赞过,这实在是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
吃完炒面剩个空盘,房间里也就他一人,热情奔放的高强早奔到大厅里去听钢琴演奏。无语评价。幸好没真的等到两点,草包新人和那位爱丽丝——暂且这么称呼她——提前一小时一起进了房间,听她解释昨天已商量好让下一班的演奏者提前过来替她。总算善解人意。
她和高强挨着坐。林欢私下再次重新打量着爱丽丝:身材高挑匀称、五官大巧若工、灵气逼人,韵味抢走了美貌上许多亮点。属于气质型美女。
第137章 【高强的春天】(下)
爱丽丝起初对林欢的反应局促了些,稍候随即表现自然。不少人在面对陌生人时便得局促很正常,未必是被自己这位“超级富豪”吓的。林欢这人属于慢热型,面对熟悉的人能海阔天空地神侃,将部分神游成果分享,偶尔还表现出些小风趣;在不熟悉的人面前,没法指望他能变得健谈。
看两人都属于闷葫芦型的性格,高强先替双方作了介绍:“林欢,我的老板。张蓂,一个草字头下面一个冥想的冥,传说中的一种瑞草。呵呵,我刚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