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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等会儿就可以见到自己朝思慕想的“思思”,黄百盛心里就好象揣了一窝小耗子,有种百爪挠心的感觉。

“思思”是他在“天上人间”认识的小姐,自从两个月前和同事去了一次“天上人间”后,黄百盛就疯狂地迷上了这个叫“思思”的女孩儿。

年轻貌美、温柔可人的“思思”,比他小了整整十五岁,象极了他在大学里的初恋女友,而且娇嗲异常,很会撒娇,和她在一起的时候,黄百盛找回了学生时代所有的记忆,是那么的纯情,那么的浪漫,那么的值得回味。

自从和“思思”春宵一度后,黄百盛就无法抑制地深陷了下去,他恨不得马上和家里的黄脸婆离婚,然后帮“思思”赎身,和她一辈子厮守在一起。

可惜,他不敢,黄脸婆的老爸是自己所在报社的主编,自己之所以能够在晚报上班,完全是走了岳父的关系,为了自己的饭碗,为了自己的前程,他不得不忍受着黄脸婆对他的颐指气使,乖乖地做一名倒插门的女婿。

虽然黄百盛很想每天和“思思”见上一面,但是却无奈囊中羞涩,“天上人间”的消费实在是高的离谱,一个晚上下来少说也要两、三千,黄脸婆对他的钱包控制得非常紧,每个月只给他几百块零花钱,根本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

好在当记者的总会有些外快,黄百盛只能保持着两个星期见一次“思思”的频率,好似鹊桥相会一般,以解相思之苦。

这次一下子多了五万块钱,这可解决了大问题,足够他一个月的花销了。

既然人家金盛集团的王公子给了自己如此好处,黄百盛哪会不投桃报李?他是北大中文系出身,笔杆子很是了得,在报道中洋洋洒洒,发挥得淋漓尽致,将那家美食城骂了个狗血淋头,至于是否报道属实,那就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了。

反正红梅医院里躺着那么多食物中毒的病人,这可是无法抹却的事实,就算是夸大了些,也不过份,这年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当记者的,只能靠笔杆子了。

虽然心痒难搔,但是人家“天上人间”要八点才接待客人,急也急不得。下班后,黄百盛随便编了个瞎话,向家里的黄脸婆请了假,草草地在一家小饭馆吃了晚饭,然后在“海上皇宫”里度日如年地消磨了两、三个小时,好容易熬到七点五十,这才结了帐出来。

他早已精心算过,从“海上皇宫”叫出租到“天上人间”,正好十分钟。

站在马路边上,黄百盛扬手叫出租,巧了,一辆亮着“大众”顶灯的出租恰好从远处开了过来,停在了他的身边。

“师傅,去天上人间!”

黄百盛打开车门,钻进了车后座,将身子往椅背上一靠,心里这个美啊,今天晚上到现在为止,除了接到过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外一切顺利,想起马上就要见到日思夜想的“思思”,一颗心不由地火热了起来。

出租车在马路上疾驰,过了好一会儿,黄百盛才发现,这辆车居然上了高架路,离“天上人间”的方向越来越远了。

黄百盛顿时急了,对司机道,“喂,师傅,你听错了吧?我要去虹桥的‘天上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