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江东宽松吏治更给这种怠工提供了优良的土壤,别的不说,单单沈哲子的老爹沈充徒负三公之名,始终游离台城之外,就事实以论,这实在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行为。话说回来,沈充若真变得勤勉,台辅们也受不了,但又不能不挂给一个虚职以示羁縻。
不过淮南在这方面倒是不错,本身就事务繁多,早前山遐主要的任务便是抓考勤,甚至就连沈哲子几次怠工都被堵在都督府里一顿训告,弄得他下不来台,为了表示自己的开明又不得不忍耐下来,转回头再腹诽这家伙实在不识相。
在这一项,山遐主要是提出了更多的考勤手段并增加了责罚。他虽然也想将官员的执行力也纳入监察范围内,但如此一来,监察的方面权力就太大了,所以对于官员政务方面称职与否,沈哲子还是保留下来留给杜赫这个长史并功曹从事裁断。
简就是简洁,避免冗事拖延不决,一件简单的事情各方踢皮球的久久不决,这也让人受不了。尤其是在都督府这样一个仍然还在快速发展的组织中,这造成的后果简直比贪腐、滥权还要严重得多。
在这方面,山遐倒是提出了一个构想,那就是主官责任制。一旦出现此类的情况,首先问责主官而不追究具体的僚佐,如果事涉多个机构,则直接追责所有事涉官署最上层的统领主官。
看到这一条,沈哲子便忍不住笑起来,这一条目虽然看起来是问责主官,但反过头来却是督促主官执权而不分授,从另一方面加强主官的权威。
如此看来,山遐虽然执法酷烈,但也并不是一个蠢人,明白大棒和萝卜的道理,加强监管的同时又给主官们以好处。
对于这一点,沈哲子也没有反对的道理,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奉行强权高效的人。他既然选定一人为分管曹署的主官,自然是相信其能力,若连自己份内事务都不能有效处理,其人便是不称职。
虽然如此会造成那些曹署主官的权力过大,但这最起码符合都督府当下的发展需求。维持秩序最后一道保障的军权始终严控在沈哲子手中,在他这一套体系内就算有人权力略有畸大,但也不会翻了天。当然,如果“慎”这一点能够做好,主官权力即便得到加强,也是有限。
他自己就是从江东权斗的烂泥塘里挣扎出来,也更清楚所谓的平衡术看似稳固,但是绝对不适合应对急剧变革的大时代,而且进取力会在这种名为平衡实为内耗的过程中大量消磨。
至于此前要限制监察权,则在于监察与行政本就是两个体系,监察需要的是有节制的自审自视,如果职权太大、过于威猛,会将瑕疵放大,反而不利于整体的发展。譬如在激烈的军事扩张中,太过强调军纪反而是自裹手足。而在和平年代失于监察,那就是自己蒙蔽了双眼。
而且他也要让那些曹署主官们明白,他们的权威来源于自己,想要维持住这一份权威,就必须要紧跟住自己的步伐。集中的权力看似体现在人的身上,但其实还是锁定在了位置上,谁在其位,谁就能拥有这一番权威。
其他的规令,还只是针对某种特定的官场积弊,但这个督责主官的制度,则是直接动摇魏晋官制的一个基础,是从土地封建到权力封建的一个过渡。将主官与僚属置于一个博弈环境中,让他们形成一种有序的角力关系。
总之,除了一些过于苛刻繁琐的条令之外,对于山遐所拿出的这一份书令,沈哲子总体上是非常满意的,并且打算将之作为都督府乃至于覆及整个江东的吏治改革的一份纲领。
从九月初返回镇中之后,沈哲子便一直致力于推行此事。如此一项项重磅改革,自然不能一股脑全推出去,所以沈哲子也是有选择性的从轻到重一点点抛出。
而且为了让这些条令能够更快的普及,更加的深入人心,他也没有选择即刻上马执行,而是先放在馨士馆里交由时流人众进行深刻讨论,以此来探查当下局势的最高接受程度,循序渐进的一点点推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