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怕不成,你们的装备我看了,大部分都不错,尤其是这几套狩猎服,非常棒,但是防虫剂有些只适用于美洲,有些是防蚊子叮咬的,可是这里不光有蚊子,还有其它小虫,我们一般都用这个。”荷兰小便顺便对洪涛他们携带的装备做了一个评价,然后又指了指那个小铁盒。
“呵,这个味道可真不是有一点难闻!这个玩意就不怕猎物闻到?”洪涛打开小铁盒想闻闻到底是啥味,可是鼻子还没凑到跟前,就被熏坏了,铁盒里黑乎乎的药膏散发出一股臭大姐的味道。
“嘿嘿嘿……不会的,至于为什么我也说不清,至少我们在使用的时候没有发现会被动物闻到,可能是它们对这种味道不敏感吧。”荷兰小便回过头来,但是看到洪涛脑门和脸蛋上的油彩痕迹,又笑着把头扭了回去。
如果说白天的东非草原是一片干热荒芜的模样,那么在落日余晖的照耀下,这片草原又显示出它的另一幅面孔来。
一片一片的金合欢树都披上了淡淡的金色,原本枯黄和绿色交错的草地也不再显得那么破烂不堪、疮痍满地,当有风刮过时,草原上就泛起一层层金黄色的波浪,异常妖艳。
更让人感到舒适的就是气温,没有了太阳的直射,草原上的温度瞬间就好像进入了春天。从车窗里吹进来的风也不再像从烤箱吹出来的那样干热,而是温乎乎的还带着那么一丝丝凉意。
这种气候不光是让人感觉到舒服,那些在树冠下藏了一整天的动物们也都伸着懒腰走出了树荫,准备去补充一下自己饥肠辘辘的肚皮。
离开营地没多会儿,洪涛就已经发现了斑马、水羚、黑马羚等好几群动物,不过他依靠自己只认出了其中的一种,那就是斑马。这些穿着条纹服装的家伙大概有十多匹,就站在一片草地上晃着尾巴吃草,当洪涛他们的车队从附近经过时,只有几匹斑马抬了抬头,剩下的都不带正眼看的,显得很是狂妄!
不过人家还真有狂妄的本钱,那就是这里的法律,按照规定,这些年轻的斑马是不能打的。看来要想不受伤害,连人带动物都得好好的学习法律,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显然这些年轻的斑马就是东非草原大学法律系毕业的。
至于水羚和黑马羚,洪涛不光没见过,连它们的名字都没听说过,他印象中只有羚羊这种动物,谁知道它们还分了这么多种类。
水羚羊的名字带个水字,但你要是去水边找它们可就抓瞎了,其实这种动物根本就不喜欢水,大部分时间它都待在金合欢树丛里。这玩意体型长得很像梅花鹿,但是身上没有漂亮的花纹或者斑点,整个就是一灰耗子皮色,脸上一左一右有两块白班,屁股蛋子上还有一圈白毛。
但要说水羚羊不好看也不是真话,它头上那两只羊角可真漂亮。那两只角又长又直,上面还带着一圈一圈深深的纹路,就好像是一把经过精密加工的匕首。
黑马羚长得和水羚羊差不多,不过它的体型要比水羚羊大一些,全身都是黑色的短毛,油光发亮。最特别的就是它头上的两只羊角,如果说水羚羊头上顶着一对锋利的匕首,那黑马羚脑袋上就应该算是一对阿拉伯弯刀了。
黑马羚的犄角差不多有70公分长,也是纯黑色,非常圆滑的向后弯曲。角上的纹路也非常深,越靠近头顶的纹路越密集,越靠近尖部的纹路越宽松,到了尖部几乎就没有纹路了,留出了一扎多长的光滑部位,就像是经过打磨之后的枪尖,看着就那么渗人。
看了这些动物的犄角,也包括上午打到的那只野牛,洪涛就开始为老天爷鸣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