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
望山跑死马,但是吃饱喝足的郝飞心情不错,一路高歌前行。只不过他那五音不全的歌声,对自诩为加州歌王的弗兰克来说,是一种深入灵魂的折磨。
“朋友,要不你讲讲你们华夏的那些高手吧,我很向往。”弗兰克已经被折磨了半个多小时了,不想再忍受下去,就扯了一个话题出来。
郝飞停止唱歌,瞥了一眼,道:“我们华夏的高手都是很神秘的,我哪知道,还是说说你们米国的高手吧。”
弗兰克对郝飞的隐瞒也不在意,娓娓道来:“我们那边最有名的是有野王之称的罗伯特,他出生在马萨诸塞州,身高一米九五,体重一百一十八公斤,喜欢看书,特别是文艺类……”
“停!”郝飞皱眉喊道:“只要说他的实力就好了,其他我没兴趣。”
弗兰克耸耸肩,道:“抱歉,我是他的忠实粉丝,对他的一切都了如指掌。不过既然你不想听这些,那我就说说他伟大的经历。首先呢,他和我一样,是一名冒险家,他经历过很多秘境,凭着聪明的头脑和矫健的身手,从里面带出来很多梦幻般的物品。比如精灵的长弓、奇美拉的獠牙……”
“停!”郝飞神色不善:“实力!”
弗兰克睁大了眼睛喊道:“这难道还不能说明他的实力吗?”
郝飞冷笑道:“万一他只是捡到的呢?又或许是别人送的?再说了,你们那些个什么精灵有多少实力我怎么清楚。”
弗兰克想了想,道:“虽然不想承认,但是罗伯特的战斗力是比我要高很多了,嗯……大概高两三倍把。不过你放心,我们冒险家都是很善良的,你遇见他不会有危险的,只要不惹恼了他。”
才两三倍,这种实力很一般啊。郝飞不禁问道:“他的战力在你们米国大概能排在多少位?”
“战力?”弗兰克摇头笑道:“只会打架是野蛮人的行径,我们之所以战斗只是为了冒险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