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 光明使者佣兵团

戒疤又称香疤。指佛教徒为求受清净戒体而燃香于身上所遗留的疤痕。其行为根据或系起自于舍身供养之思想,或系为断除我执。受戒时燃戒疤又称‘烧香疤’,所燃香疤之数目一般有一、二、三、六、九、十二几种。十二点表示是受的戒律中最高的“菩萨戒”。在家众多于受菩萨戒日的前腋、烧戒疤于手腕出家众的戒疤多烧于头顶。关于其起源,依谈玄《中国和尚受戒·香疤考证》所述,相传始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沙门志德住持金陵天禧寺时,与七众授戒,燃香于顶,指为终身之誓。此事逐渐演变成惯例。后世中国佛教徒往往以此表示自己的信心,出家众之烧戒疤更成为是否受戒的辨识方式。然此并非佛制,且为中国所独有,并未见于其他国家。

1983年12月,中国佛教协会理事扩大会议作出了《关于汉族佛教寺庙剃度传戒问题的决议》。该决议中说:受戒时在受戒人头顶烧戒疤的做法“并非佛教原有的仪制,因有损身体健康,今后一律废止”。从此以后,新受戒的汉族僧人,头顶上再也不会有戒疤了。

来历

《梵网经》四十八轻戒之第十六条说:“若烧身、烧臂、烧指若不烧身、臂、指供养诸佛,非出家菩萨。”

《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六说:“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地,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燃一灯,烧一指,及于身上爇一香炷,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

又《法华经?药王菩萨本事品》中说:“有一切众生喜见菩萨烧身、烧臂供养诸佛。”

从这几段经文的内容,说明了原来烧身有二重意义:一、是用以表伸至高无上的供养二、为了消除业障。至于燃烧的位置,则不局限于头顶,身、臂、指都是可以的。

有的和尚头顶上有一些经香火烧灼而留下的疤痕,这是汉地佛教出家人的一种明显的外在标志,于是很多人都误认为凡和尚都要烧戒疤的。在一些搬演唐宋时代故事的电影或电视片里,出现在银幕或屏幕上的和尚们都煞有介事地“烧”上了戒疤,凡稍有佛教历史知识的人看了,都感到十分可笑。

其实,佛教是不兴烧戒疤的,佛教的戒律中,并没有在受教人头顶上烧戒疤的规定。因此,除了汉地的和尚以外,世界各国和中国少数民族的和尚是看不到戒疤的即使是中国汉族出家人,凡是在宋朝以前受戒的,头顶上也不会出现戒疤。

烧戒疤的习俗,据说起源于元代,当时有位志德和尚受到元世祖的尊崇,他传戒时,规定受戒者每人燃香于头项,受沙弥戒的燃三柱香,受比丘戒的燃十二柱香,作为终身之誓。这样一个小小的发明,后来居然悄悄地流传开来,并且世代传袭下来。这当然是一种残害身体的陋习,是汉地佛教文化的小小的土特产。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汉地佛教文化圈的一点特色,简单地说,就是佛教发展到后期,“大众信仰”比极少数思想家(佛学家)所构成的“精英文化”拥有强大得多的能量。发明烧香疤(俗称“烫香洞”)的元僧志德根本算不得一个佛学家,但他的这个小发明,流传之广和深远却是慧能以后任何著名高僧的学说所不能比拟的。

另说中国和尚烧戒始于南朝梁代的梁武帝,梁武帝是个狂热的佛教徒,他曾三次舍身佛寺当和尚,又三次被大臣用重金向寺庙赎回。当时,他大赦天下死囚,令其信佛当和尚。但又怕他们逃出寺院,重新犯罪,就以黔刑(在脸面刺字的一种刑法)为范本,在头上烧上戒疤以便随时识别,加以捕获,此即中国佛教徒烧戒的开始。后来,烧戒被认为是入佛门苦修的开始,逐渐适用于所有的和尚,并一直延续至今,成为世俗人眼中和尚的标识之一。

戒疤的数目

凡是出家当和尚或尼姑的人都要剃光头发,这在佛教中叫做剃度。

佛门除了剃度仪式外,还有“清心”仪式。即入寺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成绩优秀者,老和尚会用线香为他们点上僧侣生涯的第一颗戒疤,称之为“清心”。然后在接下来的一两年内,如果表现良好,则有资格得到第二个戒疤,名为“乐福”。

一般而言,如果顺利的话,庙里一些年长的老和尚大多可以拥有五六个戒疤而像少林寺等重要寺庙的住持,则有八或九个戒疤的“高级和尚”或是“特级和尚”。而第十个戒疤却不是一般和尚所能拥有的,除了达摩祖师、六祖禅师以外。在中国十个戒疤的“首席和尚”不超过五个。

相关资料

偶而有人问起如何分辨中国佛教和尚。答案是∶看他头顶。除非他蓄发,否则在头皮上应看得见几排小小圆圆的白色疤。这些圆点称作‘香疤’,是受戒末了用艾草在头皮上燃成的。我不曾深入探查有关的历史,不过或许可上溯至宋朝。据一位受访者说,雍正帝(1723~1736)中止官发戒牒后,和尚转借燃疤作为辨识之法。另一位受访者说,燃疤犹如燃指,原初是为了供佛。不论如何起源,燃疤在本世纪中国僧侣是很普遍的。广东省属例外。在广东的鼎湖山及其他寺院,燃疤处是在左前臂内侧,不是头上。布雷特(j b ratt)写道,和尚‘依自己的热忱和勇气’,可以燃三个、九个、或十二个疤。在宝华山却没有选择的余地,受比丘戒者一律燃十二个疤,不多不少。受优婆塞戒者,九个。沙弥,三个。疤数在江苏全境内据说相似,但到了他地寺院,数目的确有异。如果某年传戒师父规定至少要燃九个疤,戒子可以多燃三个疤,以示虔诚。

通常(在宝华山)在受菩萨戒的前一天烧香疤。不过有些寺院是在菩萨戒后。不论任何一种情况,都不能在天色太晚时进行,其原因普利普·摩勒(ri-oler)说得很详尽。他在所著《中国佛教寺院》(chese bud-dlist onasteries)书中对于炙疤的介绍,值得在这里引述。

‘沙弥将祈祷毯紧紧裹在颈项上,手拿着在前项典礼领得的小红袋。袋里装着十二到十四颗用艾草作成的黑色小粒艾绒,每颗约一公分高。沙弥面前站着主事和尚中的一位,他把用龙眼干作成的腊,涂在左手拇指上。从递来的小红袋中取出易燃的艾绒后,这位和尚将腊涂在艾绒底部,再一个个放置在沙弥头皮上点有小圈的部位。接着,他拿起纸捻迅速点燃十二粒艾绒。他一个人,或者再加上一位站在沙弥(现在跪着)身后的助手,用手紧按着沙弥的头,使头部固定不动。由于灼痛,沙弥必定会发出不由自主的动作,这时艾绒可能翻滚,烙疤在错处,因此这道程序以及在颈上裹毯都是必要的。在准备阶段,以及艾绒点着、燃烧时,沙弥及助理和尚不停念着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或阿弥陀佛。当十二个炽燃的小点逐渐接近头皮时,我们几乎可以根据念佛的节奏,衡量痛楚的程度。佛号在沙弥口中越来越快的重覆,音调也逐渐上扬,最后--通常是火烧着头皮的刹那--在痛喊声中停止,艾绒大约燃烧一分钟左右。笔者见过接受酷刑、毫不退缩的人,也见过老人、小孩用手捶打主事和尚的膝部,仿佛他们同样都是年轻人。在成人之间观察时,我不曾见任何女尼或女信徒烙疤时--不论三个或十二个--不出一声或不颤抖,留意这点是很有趣的。

一时的痛楚,并不是烙疤唯一的不良后果。如果不采取预防措施,并且必然会损及视力与视觉系统。烙疤后睡觉,会引起短暂的血液中毒,然而睡眠几乎是难以抗拒的。如果沙弥抵挡不了沉沉的睡意,躺下来睡着了,无可挽救的后患将是无法避免的。如视力减弱或失明、头肿胀等。为帮助沙弥对抗睡意,院方宣布允许他们随心所欲漫游全寺各个角落,见见男人与女人,到客堂、方丈室等等,利用天生的好奇心,帮助他们保持清醒。慧居寺在上午九点燃疤,南京古林寺也一样,当天整日可见沙弥游逛各处,窥视或浏览平时绝对禁止他们前往的房舍。晚上九点,方丈下令他们保持清醒,直到午夜十二点。过了十二点,他们才放下心,让疲倦的漫游者寻找他们应得而且等待已久的休息。’

宝华山那位前方丈说,他们那天应该多吃瓜类退火(南华寺是吃栗子)。另一外受访者否认有失明危险。唯一的可能,是和尚在受戒期间隐藏罪行--举例来说,他杀过人,但是不照实回答问题(因为杀人者没有资格受戒)--被害者的鬼魂在他烙疤后,致使他昏厥,甚至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