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他愿意入赘。”
付母:“……!!!!!!”
付金铜从来没有想到,困扰他多年,让他有时候白天明明神经紧绷的打鬼子,晚上却能做起被阿妈压着他和阿姐拜堂成亲的噩梦的问题,居然这么容易解决。
如果他早知道只需要告诉他阿妈,他参军了,军队里规定二十八岁之前不能结婚,他哪里还会四年都不回家看一眼呢?哦,不对,不止四年,平行世界的他可是一辈子直到死都没有回家一次啊。
如果他早知道,阿妈看到阿姐找个上门女婿所收获的喜悦,不比看到他成婚的喜悦少的话,他当年就不应该逃跑,而应该让身边心仪他阿姐的小伙伴们上啊!那些小伙伴们不仅比现如今入赘到他老马家……
哦对了,忘了说了,他阿妈姓马,因为打算将他阿姐以后当成亲闺女,所以他阿姐以后不叫阮铃了,叫马铃。
别问为啥不叫付铃,不随他爹的‘付’姓。
因为他当时问了,而且他问的没那么直白,不是问为啥不随他阿爹的‘付’姓,而是问感觉付铃明明更好听啊,马铃听起来感觉有点土里土气的,为啥不选择更好听的名字呢。
然后……他那有了闺女于是忘了儿的阿妈便再次用一巴掌把他的脑壳给砸晕了。
犹记得她阿妈是这样说的,“你阿爹个狗东西,在我怀孕怀到一半的时候就下南洋闯荡去了,然后就再也没回来。看在他留给我不少钱跟咱家住的这个老宅子的份上,我让他老付家有你这根独苗就已经够了,他又没有养过铃铃一天,凭啥跟我抢铃铃?铃铃是我闺女,我马兰的闺女,以后给我马兰传香火的后人!你懂吗你?你们男人啥都不懂,边儿去把你!”
付金铜:“……。”
就挺突然的,他回家这才是第二天,他阿妈就嫌弃他嫌弃成这样了?
不过后来私下里阿姐拉着他说,他阿妈之所以将婚事定在三日之后,定的这么匆忙,完全是因为想要他看一眼她出嫁的样子。
付金铜觉得他阿妈的心里还是有他的。
只是母子间四年没见面了,所以才对他这么生疏,变得有些见不得他了。
肯定是这样!一定是这样!才不是因为阿妈以后有相当于半个儿的女婿,已经不需要了他了呜呜呜。
不过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
休假回来的第五天,坐在他阿妈以最快速度操持出来的喜宴之上,付金铜朝正在一桌一桌进行敬酒的新郎新娘看了一眼。
那时正值午时,日光挥洒下来,照在他阿姐脑袋上的凤冠上。
他的眼睛被反射回来的光线刺得略有些难受。
待到目光收回并低头揉了揉眼后,付金铜吃一口花生米,喝一口小酒,低声感慨道:“真好。”:,,.